網絡綜合
近日,各地都傳出一則“重磅消息”:
4月15號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後,
騎電動車必須去駕校考駕照!
違規有可能面臨2000元罰款
▼
騎電動車必須要駕照???
說的那麼一本正經
以上都是
假的!假的!!假的!!!
謠言!謠言!!謠言!!!
▼
“騎電動車必須要考駕照”
這種說法到底怎麼來的呢?
即將實施的“新國標”的
錯誤解讀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簡稱“新國標”),是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修訂,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
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新國標調整了對電動自行車的認定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能超過25km/h、車重不能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得超過400W、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等。
對於超標電動車,
該如何認定?
▼
但是!
其中並沒有
駕駛電動車必須考駕照相關的規定。
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
對“非機動車”有明確定義
“非機動車 ”是指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電動自行車的性質屬於非機動車範圍 ,在現行的法律條文中,對於非機動車的通行方式、載人、載物、駕駛人年齡等方面有明確規定,但是沒有持證的要求。
所以,
“騎電動車必須考駕照”的說法,
不準確!
不管騎電動車是不是必須要有駕照,
電動車的交通安全問題
都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
電動車車主交通安全意識薄弱
闖紅燈、逆行等違法現象並不少見
↓↓↓
駕駛電動車突然失控向路邊石墩撞去
駕駛人搶救無效死亡
將軍路路口男子闖紅燈被撞飛
經一緯三路路口,
63歲老人騎車闖紅燈被撞身亡
據統計,近五年,全國共發生
電動自行車
肇事的道路
交通事故5.62萬
起,造成
8431人死亡、6.35萬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1.11億元;平均每年發生事故1.12萬起,造成1686人死亡、1.27萬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2千多萬元。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肇事導致的事故也呈逐年
上升
趨勢,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年均分別上升8.6%和13.5%。
駕駛電動自行車時
請安全文明出行
對於超標電動車
不購買!不乘坐!不駕駛!
俗話說,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謠言止於智者,
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
任何通知請以官方發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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