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非禁即入 易綱再談金融開放

金融開放成為過去一年金融行業的熱詞之一。去年4月央行給出金融業對外開放具體措施和時間表,一系列政策已相繼落地,金融業開放繼續向准入放開、優化行政審批等方面推進。3月24日,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9年會”上,央行行長易綱提出,將全面實施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推動落實“非禁即入”,中資機構和外資機構皆可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和業務。

11項開放舉措基本落地

2018年4月,在博鰲亞洲論壇上,易綱宣佈了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的11大舉措,包括取消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內外資一視同仁,允許外國銀行在我國境內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對商業銀行新發起設立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和理財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不設上限,以及大幅度擴大外資銀行業務範圍等內容。

經過近一年時間的推進,上述11項措施基本落地。易綱表示,目前,絕大部分措施已經落地,極少數尚未落地開放措施的修法程序也已到最後階段,相關申請的受理工作也已經開始。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市場取得明顯進展。

易綱舉例稱,瑞士銀行對瑞銀證券的持股比例提升至51%,實現絕對控股;安聯(中國)保險獲准籌建,成為我國首家外資保險控股公司;美國標普公司獲准進入我國信用評級市場;美國運通公司在我國境內發起設立合資公司,籌備銀行卡清算機構的申請已經審查通過。

雖然我國金融業開放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總體水平仍然不高,仍然有很大提升的潛力和空間。此次論壇上,易綱提出,堅持金融業開放,要在持股比例、設立形式、股東資質、業務範圍、牌照數量等方面對中外資機構適用同等監管要求和標準,以更加透明、更符合國際慣例的方式同等對待內外資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完善“滬港通”、“深港通”,繼續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更好地發揮匯率在宏觀經濟穩定和國際收支平衡中的“自動穩定器”作用。

監管與開放程度相匹配

易綱強調,要全面實施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推動落實“非禁即入”,中資機構和外資機構皆可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和業務。其次,完善金融業開放的制度規則,實現制度性、系統性開放,加快相關制度規則與國際接軌,不斷完善會計、稅收等配套制度。另外,改善營商環境,進一步推動簡政放權,優化行政審批,提高審批過程的透明度和審批效率。此外,還要完善金融監管,中外資機構開展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接受監管,擴大市場準入的同時不斷完善金融監管,使監管能力與開放程度相匹配。

在首創證券研發部總經理王劍輝看來,准入前國民待遇的實質內涵是要在如稅收優惠、政策優惠以及監管方式等各方面都要按照國內企業的同等標準來實施,這意味著在企業監管、審批流程等各個環節上,原來所謂的內外有別將在很大程度上消除,比如在政策優惠方面,只要符合標準,國企和外企將享受到同樣的優惠,這樣將可能極大提升外企的積極性。

“同時,也對監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儘管監管方式可能按照國民待遇有一定的趨同,但是畢竟外企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經營方式和理念,如果對其用同一種標準來監管,則對監管者的執政水平、監管水平和日常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監管理念全面提升的一個開始。”王劍輝談道。

隨著金融業開放的不斷推進,相關配套措施也正在研究和完善過程中。銀保監會副主席王兆星3月23日指出,銀保監會正在抓緊研究新一輪的開放措施,包括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條件、拓寬外資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範圍、簡政放權和優化監管規則等四方面。

王兆星進一步指出,當前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市場還有一些數量性的條件限制,包括規模限制、年限限制、股東類型限制、持股比例限制等,銀保監會正研究取消和放寬這些數量性限制,來吸引更具專業特色的外資銀行、保險機構進入中國市場。

完善相適應的風險防範體系

金融業開放持續推進,與此同時,完善與金融開放相適應的金融風險防範體系也成為監管的工作重點。易綱表示,金融業開放本身並不是金融風險產生的根源,但是開放的過程可能提高金融風險防範的複雜性,因此需要不斷完善與開放相適應的金融風險防範體系。

易綱指出,完善金融風險防範體系包括髮揮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的統籌協調作用、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的框架、加快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健全問題金融機構的處置機構和處置機制等四方面內容。

在貨幣政策方面,易綱提到,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的框架。進一步發揮貨幣政策逆週期作用,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不斷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加強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進一步完善對系統性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豐富政策工具箱。加強對金融市場實時的監測,阻斷跨市場、跨區域、跨境風險傳染。

同時,健全問題金融機構的處置機構和處置機制也是易綱強調的重點之一。易綱指出,探索以存款保險為平臺,建立市場化、法治化金融機構退出機制。央行金融穩定局局長王景武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為穩妥有序處置金融風險,建議近期儘快修訂《存款保險條例》,以存款保險制度為核心,加快建立市場化、法治化的金融機構有序處置機制。

此外,易綱還提及,加快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做好金融業綜合統計。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結算機制,實時動態監管線上線下、國際國內的資金流向流量。

本文源自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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