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惨了,住建部拟取消“公摊面积”

今日,住建部发布了《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通知,其中一条意见明确提到,

房地产交易应以“套内面积”进行

开发商惨了,住建部拟取消“公摊面积”


这是住建部首次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指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进行交易


其实公摊面积是个很奇怪的东西,和预售制一样,从房价比北上深更可怕的香港学来的。为什么说公摊面积奇怪?因为很难说清有没有法律依据,而且也很难去评估公摊标准。

举个例子同一个区域有A、B两家开发商,室内面积同样是90㎡,但因为公摊面积不同,A家开发商产证面积是115㎡,B家开发商产证面积是105㎡,A家产证面积就这样多了10㎡出来。

有人会质疑,如果真是这样,购房者肯定都去买B家的开发的住宅呀,毕竟10㎡都是钱呀。这就不得不佩服开发商的厉害之处了,以A开发商销售的说辞,一般如下比较经典的部分:“得房率是不算上赠送面积的,我们这房子加上赠送面积的话,跟B开发商其实没区别,得房率差不多在80%左右”

最经典的部分是下面这段

,仔细看明白,先算个大家会的数学题:总房价=房屋单价*房屋面积。

上面的例子不变,室内面积同样90㎡,A产证面积115,B产证面积105。

如果A定价3万/㎡,总房价345万,那么B如果总价想要345万,单价3.285万。

单价足足贵了2850元/㎡,这时候A家销售最经典的营销说辞就是下面这句:

“同样是一个区域,他们单价比我们贵2000多一平不说,你买我们这边115,比他们105的大,总价更便宜,哪个划算你自己肯定清楚的”

清楚个屁,都比你们绕晕了。这也是我过去为什么一直强调得房率是个很重要的计量单位,有些人总觉的产证面积大,单价更低一些,就觉的自己占了便宜,其实大概率是被开发商卖了还在替人家数钱。

开发商惨了,住建部拟取消“公摊面积”


如果还有人继续质疑,现实中这样是不可能的,那我可以举出很多类似的例子。印象比较深的,龙湖天街116㎡户型和荷澜庭105㎡户型比较,室内面价基本一样,在两个小区都是5万+的基础上,10㎡就是50万+,还有同样是龙湖,原著128㎡套内面积和天街143㎡也差不多。

一般而言,高层得房率都不会很高,于是开发商需要想着法子来偷面积,把阳台做大一点,再弄一个空中花园,这样把得房率加上赠送凑到80%这个及格线营销就可以大做文章。

为什么说取消公摊面积开发商会很惨,苏州目前处于限价状态,备案价是按㎡来算的,这也是开发商头疼的一个因素,去年苏州的备案价标准参考中海上东区,4字头备案价算是一根红线。

哪怕限价大概率会因此松动,取消公摊面积也会为购房者带来更好的体验,如果上面例子中A、B两家同样是以室内面积90㎡为基础来定价,购房者对房价一目了然,接下来比拼的就是开发商的建筑品质,物业等房屋附加值了。

想起建筑设计朋友的一句话,很多年前开发商比的是品质,注重的是设计和建筑团队,而现在比的是营销,只要营销舍得砸钱,就不担心房子卖不出去,设计反而成了甲方金字塔的最底层。

希望以后开发商不再尊“营销为王”,能多做些品质小区。

开发商惨了,住建部拟取消“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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