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管所“放管服”丨駕駛證記滿12分,軒冰警官說說“學習考試這樣辦”

我們國家對機動車人管理實行記分制度,對於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採取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的方式。在一個記分週期,也就是12個月(記分週期的起始日期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每一名駕駛人有12分。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內,駕駛人因交通違法行為累計記分達到或超過12分,機動車駕駛人就不能再駕駛機動車了,需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和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 一、時限要求

機動車駕駛人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按照下列時限參加學習和考試

1、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學習及考試。

2、學習時長:七日

3、參加學習後,車管所將在2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

4、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考試合格後1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 二.滿分學習報名流程、學習時間和預約考試流程

1、報名時需要機動車駕駛人攜帶身份證原件,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張。

2、繳納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費用40元。

3、滿分教育內容分為

①現場教學,連續完成不低於兩天半學習(面部識別機簽到);

②體驗教學,到交警大隊警務執勤室參加非機動車二次過街引導執勤,時間不低於三天半。

4、現場教學、體驗教學期滿後可預約考試。記滿12分以上不滿24分的機動車駕駛人需參加考科目一;24分及24分以上需參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

● 三.報名及考試地點一覽表

12分-23分錦州市車管所、開發區分所及各縣車管所均可辦理;24分及24分以上的需要到錦州市車管所辦理

車管所“放管服”丨駕駛證記滿12分,軒冰警官說說“學習考試這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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