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案普法」利用玻璃門“漏洞” 5個月偷盜7次

「说案普法」利用玻璃门“漏洞” 5个月偷盗7次

「说案普法」利用玻璃门“漏洞” 5个月偷盗7次
「说案普法」利用玻璃门“漏洞” 5个月偷盗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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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案普法」利用玻璃门“漏洞” 5个月偷盗7次

臨街店鋪為了美觀常用的玻璃門,竟然被盜賊觀察出“漏洞”,日前,一男子溫某以玻璃門店鋪作為目標多次偷盜,被樊城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批准逮捕。

今年7月21日凌晨1點左右,溫某從網吧出來後,路過一家玻璃門理髮店。溫某摸了摸自己空空如也的口袋,看四下無人,嘗試著使勁推玻璃門。

讓他沒想到的是,這種嘗試竟然有效,門把手與玻璃之間的連接處被推落。溫某順利地進入了店內,從吧檯櫃子裡偷走320元。

嚐到甜頭的溫某一發不可收拾,每隔幾日便在凌晨一兩點左右尋找安裝玻璃門的臨街店鋪,以相同的方式作案,先後盜竊6家店鋪,每次盜竊都在300到500元不等。

在接到報案後,公安機關於11月23日將溫某抓獲。

「说案普法」利用玻璃门“漏洞” 5个月偷盗7次

原來,19歲的溫某自小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母親也常年在外地。他初中沒上完就離開了校園,輾轉多地以打零工為主,但每次工作都做不長,漸漸地手裡也沒了錢,便想到了偷盜,偷來的錢都被他用來買吃的和上網了。今年10月底,被房東趕出去以後,他就徹底以網吧為“家”了。警察抓他的那天,他正躲在網吧的角落裡睡覺。

辦案檢察官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溫某2年內盜竊3次以上,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涉嫌盜竊罪,遂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溫某。

辦案檢察官提醒,商戶在選擇玻璃門作為店門時,最好在門外加裝金屬卷閘門,謹防小偷利用玻璃門進店盜竊,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说案普法」利用玻璃门“漏洞” 5个月偷盗7次

作者|程虹 杜承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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