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攀爬盜竊摔死,家屬狀告業主防盜窗不結實,正義何在

假如照這種思維邏輯,是不是防盜窗過於結實,小偷打不開,同樣要告屋主不能配合小偷偷東西呀?真不明白這種人拿“我死我有理”向正義方索賠,他們的勇氣何在?臉面何在?

小偷攀爬盜竊摔死,家屬狀告業主防盜窗不結實,正義何在


防盜窗區域算是屬於業主的私人領地,小偷沒有權利去爬別人的窗,業主也沒有強迫小偷去爬窗,是小偷在作案過程中爬的窗,導致的一系列事情的發生,所以在這一點上小偷才是侵害者,業主則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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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爬樓盜竊摔死從下面幾點看純屬咎由自取,第一,沒有任何人請他去偷,完全是他自己的決定。第二,明知道爬樓有危險,還去爬,自己作死怎能去怨別人?第三,防盜窗結實與不結實也不是給他爬的,他摔下去卻怪防盜窗,去告防盜窗還不如告生他養他的人,為什麼沒教育好去做了小偷?第四,雖然沒有最終達到偷盜目的,但爬窗也屬於偷盜的一種過程,在違法過程中導致傷亡,更沒有絲毫理由去向他人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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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喵認為業主是沒有任何義務和必要賠給小偷錢的, 如果小偷家屬強行向業主索賠,可能會涉嫌敲詐勒索,這比偷盜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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