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到底有什麼職權反客為主,拿著業主給的薪酬強迫業主做這些事

現在很多買房子的人都遇到過強買強賣的事。由於物業掌管著大門,他們可以允許誰進入不允許誰進入。業主裝修的時候必然有很多材料需要進入小區,但是部分物業不允許你自己買的材料和請的工人進入小區,只能到指定的門店購買才可以進入,這到底是物業的權利還是反客為主?

物業到底有什麼職權反客為主,拿著業主給的薪酬強迫業主做這些事

勸架業主遭物業電棍襲擊衣物著火

就在前幾天,婁底一小區發生一件令人瞠目結舌的事情。小區物業公然對業主使用電棍和催淚瓦斯,並導致一業主身上衣物起火。原因是某些業主裝修使用的材料和請的工人不是物業指定的門店!受傷的業主只是去勸架的!別的不說,物業到底有什麼權利對業主使用防暴器械?又有什麼權利指定裝修門店?物業的職責主要為:

1.物業管理服務;

2.房屋及設備設施維修養護;

3.秩序維護;

4.清潔服務;

5.綠化服務;

6.小區檔案管理;

7.其他特約服務、代辦服務。

總的來說,物業是一個提供服務的機構,拿著業主給的錢,它是做服務的!為什麼現在會有那麼多的物業反客為主,拿著業主給的錢為難業主,甚至連為難都談不上,根本就是違法亂紀!竟然動用警械毆打業主,業主還得每年供錢養著他們,什麼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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