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做賬過程中不要忽視的“證據鏈”!

會計行業今非昔比,在規範化這條道路已經走得有一段路程了,但是對於會計人而言,做賬“證據鏈”的工作不能忽視,這和每個會計人都是息息相關的,萬不能馬虎,三個案例給大家看下。

會計人員、做賬過程中不要忽視的“證據鏈”!

案例一

會議費的證據鏈

公司支付年終經營總結會發生的會務費共計10.6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 會計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會務費 1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0.6萬元

貸:銀行存款 10.6萬元

▼ 證據鏈包括:

1)會務審批單;

2)會務合同或者協議;

3)會務進程單;

4)出席簽到單;

5)付款證明;

6)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7)費用的預算情況;

8)會務現場照片(或者其他影像資料);

9)其他資料。

案例二

辦公費的證據鏈

北京某商貿公司2016年5購買日常用辦公用品468000元,取得了專用發票。

▼ 會計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4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6.8萬元

貸:銀行存款 46.8萬元

▼ 證據鏈包括:

1)購買辦公品的審批單;

2)採購辦公品合同或者協議;

3)合規的辦公用品發票;

4)辦公用品清單或者明細表(列明貨物名稱、單價、數量等);

5)若屬於支付的現金還需要收款方的有效憑據,若屬於銀行支付的則需要銀行付款證明;

6) 其他資料。

案例三

勞保費的證據鏈

濟南一家公司2016年12月份購買服裝用作工作服,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金額23.4萬元。

▼ 會計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勞保費 2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4萬元

貸:銀行存款 23.4萬元

▼ 證據鏈包括:

1)購買工裝的採購合同;

2)公司勞動手冊上明確寫著:工作服屬於公司所有,甚至註明員工離職一律交回公司;

3)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4)公司內部制度要求上班必須穿戴工作服;

5)制服價應該符合行業一般標準,也就是說不能遠高於行業價,或者遠高於生產經營需要的要求;

6)其他資料。

案例總結

1)會計人員做賬的依據不僅僅是一張正規的發票,更需要通過取得多個證據鏈來共同佐證該項業務的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會計人員的每一筆賬務必須吻合業務,真實地還原該項業務的本來面目與來龍去脈。

不做掩耳盜鈴式會計需注意這幾點:

提醒1:不要認為買票行為只要準備了足夠的證據鏈就可以躲開稅務監控,違規必查;

提醒2:營改增之前玩票是“錢的問題”,營改增之後玩票可是“不再簡單”,切不可盲目冒險!

提醒3:查賬必查票、查稅必查票、查案必查票,企業經營中財務人員的底線就是切記不要虛開虛抵發票。我們始終牢記三句話“開好票”、“做好賬”、“報好稅”!

提醒4:營改增後,稅控系統的升級,嚴格實行編碼開票,一品一碼、進銷比對,你不要自作聰明幹違法的事!

提醒5: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便於大數據的信息採集,數據處理的效率大大提高,立刻監控到每一張發票的去向,虛開發票必須收手了,伸手必被捉!

提醒6: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數額1萬元或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000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虛開的稅款數額每增加3000元或實際被騙取的稅款數額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記住:只要涉嫌發票虛開,量刑點為1萬元,很多情況下,老闆進去了,會計也跟著進去;老闆出來了,會計可能還在監獄裡面,切記不要拿自己的生命來賭博!)

提醒7:從2016年1月1日起,會計檔案的保存期限延長到了30年,基本上涵蓋了會計人員執業的大半生,也大大超過了民事案件最長20年的訴訟時效。不要企圖你離職了,責任就會消失,記住:平平安安做個會計人,讓企業放心、也讓家人放心!

提醒8:收入不入賬、不報稅的日子已經過去!賬外收入從此不再安全!企業及個人賬戶的流水信息,已經被納入了大數據監控;

提醒9:不要以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做得天衣無縫,心存僥倖,其實只是自欺欺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總會在稅負率、“三流”以及費用異常等方面露出馬腳。

提醒10:任何企業為他人代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都無異於以身試法,作繭自縛,甚至身陷囹圄。

提醒11:企業正全面進入“稅收強制規範”的時代,切記不要到處找票入賬了,真實列支公司的支出與收入,真實地取得進項,並同樣真實地開具銷項,才能保證企業長久安全地經營下去,最終成為真正的百年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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