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來了!國家煤礦安監侷限制煤礦井下作業人數不得超過850人

國家煤礦安監局9日出臺了《煤礦井下單班作業人數限員規定(試行)》,對生產、建設煤礦井下單班總人數及採掘工作面單班作業人數作出規定。

根據規定,將礦井按生產能力區分為7檔,規定了各檔次的礦井單班作業人數,其中高瓦斯、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水文地質複雜及極複雜、衝擊地壓等災害嚴重礦井最多不超過850人,其他礦井最多不超過450人。

對災害嚴重礦井,機械化採煤工作面生產班最多不超過25人、檢修班不超過40人,炮採工作面最多不超過25人;機械化掘進工作面最多不超過18人,炮掘工作面最多不超過15人。

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未達到規定要求的煤礦,不予核增生產能力;對2020年起仍未達到規定要求的煤礦,不予核增生產能力,不予通過一級、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定級;對2021年起仍未達到規定要求的煤礦,依法依規查處。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關於印發《煤礦井下單班作業人數限員規定(試行)》的通知

煤安監行管﹝2018﹞38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

國家煤礦安監局制定了《煤礦井下單班作業人數限員規定(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煤礦井下單班作業人數限員規定(試行)》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2018年12月25日


規定來了!國家煤礦安監侷限制煤礦井下作業人數不得超過850人


規定來了!國家煤礦安監侷限制煤礦井下作業人數不得超過850人


規定來了!國家煤礦安監侷限制煤礦井下作業人數不得超過850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