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業績一覽,利潤與風險並存

無論是持牌還是非持牌企業,都對消費金融這個萬億市場蛋糕垂涎三尺。隨著持牌消費金融企業逐漸增多,行業冰火兩重天的景象依舊延續。而合規風險對於消費金融企業而言也是一把懸在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隨著國內消費需求不斷增長,消費金融市場的火爆不言而喻。艾瑞諮詢數據顯示,2017年,消費金融放貸規模4.4萬億元,較2016年增長904.0%。而這個萬億規模市場“蛋糕”自然引起來自各方“諸強”的爭奪。

近日,中信消費金融獲得銀監會審核通過,隨後金美信消費金融也獲得廈門銀監局的開業批覆。至此,國內持牌消費金融公司數量已經達到27家。

值得關注的是,從多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陸續披露的上半年財報才看 ,這個市場依舊延續著“冰火兩重天”的格局。新金融頭條統計數據發現,雖然包括招聯消費金融、興業消費金融、馬上消費金融等在內的十餘家公司業績增速強勁 ,但也有捷信消費金融、尚城消費金融、長銀消費金融等呈現不景氣狀態。

實際上,消費金融行業面臨著市場環境和需求的利好,同時也有一定的合規風險

冰火兩重天景象

根據各家持牌消費金融企業披露2018年上半年財報,相對2017年上半年,部分消費金融公司今年上半年業績增速強勁。其中招聯消費金融淨利潤為6.04億元、馬上消費金融淨利潤為3.66億元、海爾消費金融淨利潤為6091萬元,同比增幅分別為11.6%、173.13%、238%。


24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業績一覽,利潤與風險並存


2018年上半年,持牌消費金融企業中有業績不俗者,也有包括長銀五八消費金融、蘇寧消費金融等業績不景氣的企業。數據顯示,蘇寧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的半年業績一同披露—今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3.71億元,同比增長263%,實現淨利潤為-0.29億元;而在去年同期營收與淨利潤分別為1.02億元、0.43億元,可見其業績同比由盈轉虧。

上海尚誠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目前還處於虧損狀態,上半年虧損0.16 億元。

由此可見,消費金融市場依然火爆,但冰火兩重天的景象依舊延續。事實上,與持牌消費金融爭奪市場的不在少數,艾瑞諮詢《2017年中國互聯網消費金融行業報告》顯示,2017年,互聯網消費金融業務高速增長,達到約4.4萬億元的放貸規模,增速高達904%。

報告預計2018年互聯網消費金融規模達到9.7萬億,2021年將達到46.6萬億。但從放款規模來看,持牌消費金融公司的市場佔有量約為10%,消費金融放款主力仍然是以電商、P2P、消費分期平臺、銀行等為主。

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認為,從機構數量來看,2016年國內共有銀行業金融機構4398家,其中新型農村金融機構1505家,農信社1125家,農商行1114家。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類金融機構中,小貸公司8394家、P2P平臺1800餘家。這麼多的機構,絕大多數而言,牌照都是其生存下去的核心資源。

“但是具有放貸資質的機構以外,流量平臺、場景方、大數據公司、催收機構、助貸機構甚至保險公司、信託公司等,均是消費金融市場的活躍參與者。”

換句話說,沒有牌照也可以成為消費金融市場的弄潮兒。

也有分析人士認為,雖然我國消費金融發展強勁,但其風險控制還處於研究探索階段,消費金融機構需要做好長期經營、持續經營的準備,夯實基礎,向精細化運營模式轉型。

此外,消費金融也不斷迎來政策利好。9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提出,要順應居民消費升級趨勢,切實滿足基本消費,持續提升傳統消費,大力培育新興消費,不斷激發潛在消費。

為了進一步爭奪市場以及支撐業務的開展,消費金融企業也掀起了一波增資潮。據新金融頭條不完全統計,去年12月至今,已有9家持牌機構宣佈增資。目前增資後註冊資本最高的是捷信消費金融,80億元人民幣。幅度最大的是招銀消費金融,今年4月,招銀宣佈將註冊資本由8.59億增至28.5932億元人民幣。同月,中銀消費金融註冊資本由35億元增至43.89億元。馬上消費金融由17.9億元增至40億元。

增資之後,大部分持牌機構的槓桿率基本達到監管要求。例如,馬上消費金融去年末的貸款餘額298億元,註冊資本增至40億元,不算表外融資的話,槓桿不到8倍。捷信消費金融註冊資本80億,貸款餘額742億,槓桿低於10倍。

合規風險的存在

消費金融機構快速擴張發展的同時,必然面臨一些問題。8月7日,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北銀消費金融因為違反《徵信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被處以30萬元罰款。這已不是北銀首次被罰,此前,據央行公示顯示,北銀消費金融因違反《徵信業管理條例》第40、41條的規定,被處以30萬元罰款,1名相關責任人被處以4萬元罰款,被處罰的日期為2018年7月31日。

另外,上海銀監局5月25日發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中銀消費金融2016年7月辦理部分貸款時,存在以貸收費的行為,被警告並罰沒合計138.68萬元。

事實上,今年以來,監管對消費金融的監管力度加大。2018年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官網顯示,海爾消費金融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規定,被罰款10萬元。這也是央行開出的首張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罰單。

當然,馬上消費金融也難逃其身,21CN聚投訴公佈的數據顯示,2018上半年,馬上消費金融有效投訴2855件,位列投訴量排名第二名,解決量2402件,解決率82.4%,解決率排名14。

新金融頭條注意到,去年底《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時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助貸模式由此逐漸退出。

此外,銀保監會近期印發《銀保監會關於銀行業和保險業做好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對銀行業、保險業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進行了部署。《通知》指出,要重點打擊“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嚇、威脅、騷擾等非法手段催收貸款;利用黑惡勢力開展或協助開展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進行轉貸的;面向在校學生非法發放貸款,發放無指定用途貸款,或以提供服務、銷售商品為名,實際收取高額利息(費用)變相放貸的”等行為。

薛洪言認為,消費金融公司屬於持牌機構,一直受到較為嚴格的監管約束,此次新規影響相對不大,一些傳統的基礎性業務基本不受影響,主要是與非持牌機構合作、無明確用途現金貸等創新的模式和業務受到新規影響。整體上看,規模、增速和盈利能力會受影響,但基本不涉及傷筋動骨的問題。

24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業績一覽,利潤與風險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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