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核心高管的激勵機制一一超額利潤激勵法

對核心高管的激勵機制一一超額利潤激勵法

超額利潤激勵法,適合於何種企業呢?

有一個老闆曾經這樣對我說:“我非常樂意將企業的股份拿一些出來,與我們的核心高管進行分享,但是我們的核心高管其實對股份分配並不太感興趣,我該怎麼辦呢?”老闆想給高管股份,高管還不願意要。在我看來,那些核心高管表面上是對股份分配不感興趣,實際上是看不到公司的希望,也就是對老闆不太感興趣。

通過調查我發現,這個老闆比較開明,但是他犯了一個很嚴重的錯誤,這麼多年來,他一個人像獨行俠,到處學習,到處尋師論道,有理念、有高度,也很有境界;但是他的團隊成長很慢,跟他脫節很嚴重。他感覺曲高和寡,難以共鳴,核心管理層與他的差距也越來越大。

因此,學習了股權激勵課程後,這個老闆想跟他的團隊溝通,給他們一些股份。但是他的團隊對股份分配根本不感興趣,反而說:“老闆,假設你真想給我們分點東西,那就多給我們發點紅包,多給我們點現金,我們就很感謝你了。

這個老闆很鬱悶:“我胸懷寬廣,一片好心,想跟他們分享企業成長的果實,他們居然還不想要!”我是這樣勸慰他的:“你不必去強求別人的觀點與你一致。這麼多年來,你跟團隊之間離得比較遠,一下子想磨合好不容易。我建議你用兩到三年的時間來磨合。怎麼磨合呢?

三個步驟:

第一步,採取超額利潤激勵法,目的是滿足這些高管喜歡現金的需求。你不能怪他們目光短淺他們非常現實,用超額利潤激勵法讓他們看到企業和市場的潛力,看到老闆的境界和心胸。

第二步,重新梳理你的企業文化,重新提煉使命,重新規劃未來,重新設計三層業務鏈,同時導入在職分紅激勵法。

第三步,導入漸進式股權激勵法。這三步完成了,你的問題就解了。”

何謂“超額利潤”?

比如目標利潤是1000萬元,那麼這1000萬元利潤之內的激勵,是“在職分紅激勵法”;這1000萬元利潤之外的激勵,是“超額利潤激勵法”。對於1000萬元利潤,30%分給核心高管,剩下的70%由企業的所有者來分享。假如除了1000萬元以外,還超額完成了500萬元的利潤,拿出60%分給核心高管。

如此,則充分表達了老闆願意與團隊分享的境界與胸懷。使用超額利潤激勵法,對企業沒有任何傷害,反而能很快調動高管們的積極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