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基礎土方大開挖,基礎施工完後,土方回填,現場資料如下:
土方開挖資料如下:
1、基礎土方開挖方式為機械大開挖,挖掘機械坑上作業;
2、開挖前複測原始地坪自然平均標高為0.15m(相對設計+0.00m);
3、基坑底標高為墊層底標高-2.9m,墊層底部無其他地基處理情況;
4、土質類別為一二類土,含水率小於25%;
6、設計室外地坪標高為-0.3m;
7、基坑開挖後底面尺寸為45m長*27m寬(含工作面);
8、回填土全部回運,回運運距500m;
9、經計算設計室外地坪以下所埋構件體積共計600m3;
10、工程量按河北12定額相關計算規則計算
根據以上資料,畫出基坑底平面圖:
根據以上資料畫出剖面圖,標出相關標高,如下圖:
建築物回填土體積為挖土體積減去“設計室外地坪以下所埋構件外形體積(含墊層、基礎等)”,但在計算回填土時,應先計算至設計室外地坪標高位置,因原始自然地坪標高與設計室外地坪標高有一定高差,這點需注意!計算過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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