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聯網產業發展行動計劃》正式發佈,車聯網產業發展進一步提速


《車聯網產業發展行動計劃》正式發佈,車聯網產業發展進一步提速


《車聯網產業發展行動計劃》正式發佈,車聯網產業發展進一步提速


2018年12月2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印發《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行動計劃》指出了發展車聯網產業對“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製造強國和網絡強國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並明確了產業未來發展目標及重點內容。

對比2017年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科技部制定的《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以下簡稱《發展規劃》)中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目標,《行動計劃》為產業發展制定了更為明確、領先的發展計劃。


《車聯網產業發展行動計劃》正式發佈,車聯網產業發展進一步提速


注:DA、PA、CA、HA、FA分別對應自動駕駛L1-L5。

《行動計劃》要求,到2020年新車駕駛輔助系統(L2)搭載率達到30%以上,相較《發展規劃》中2025年“PA、CA級新車裝配率達25%”有明顯的提升,且時間大幅提前。

賽迪顧問認為,《行動計劃》為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制定更高的目標是基於我國相關產業發展新狀態。2018年長安、吉利、比亞迪等企業推出了達到L2級別自主品牌量產車型,一汽、廣汽等企業也推出了具備L2級別的合資品牌車型。與此同時,百度、阿里、騰訊、滴滴等互聯網公司也加快了在智能網聯汽車上的佈局,搭建技術平臺、共享測試數據。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前景樂觀可期。

為實現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加速發展,賽迪顧問認為全產業繼續積極推進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協同推進相關技術發展。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雖取得長足的進步,但相比美國Tesla、Waymo、Uber,日本的豐田、本田、日產等企業,技術上仍有較大差距,數據積累不足。我國車企、互聯網公司需發揮各自在應用、硬件、軟件、數據、通訊等方面的優勢,方能為產業發展奠定良好的產品基礎。

第二,完善產業基礎設施建設。智能網聯汽車更加依賴技術設施,因此需完善通訊網絡設施、大數據雲平臺和智能道路等基礎設施,為智能網聯汽車應用提供良好的使用環境。

第三,推動標準體系和測試驗證能力建設。明確智能網聯汽車階段性使用場景及測試標準,進一步提升智能網聯汽車使用安全。

除此之外,相關部門應當先行一步調整相關政策法規,產業政策發揮產業引導的關鍵作用,交通法規明確智能網聯汽車應用模式和權責歸屬,財政支持對產業發展應精準到位,為大規模測試示範和商業化應用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

(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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