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文化旅遊全民宣傳行動評獎啟事

為進一步強化張掖文化旅遊形象宣傳,調動全社會力量參與文化旅遊宣傳的積極性,根據《張掖文化旅遊全民宣傳行動方案》和《獎勵辦法》(張市旅產組發〔2018〕5號)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徵集2018年度張掖文化旅遊全民宣傳行動評獎作品,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strong> 一、評獎申報對象

張掖市內外非職務行為的自然人,即所有創作宣傳張掖、提升張掖美譽度作品的創作者。不含職責範圍之內創作相關作品的作者。

<strong> 二、評獎申報範圍

1.凡在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網絡(含微博、博客、微信)刊發的能夠擴大張掖影響力和知名度的作品(評選新聞、攝影、微博微信、音頻視頻、文學五類獎項);2.創作宣傳張掖的作品參加全國、全省大賽獲獎的;3.組織有利於提高張掖外界影響力的全國性競技、旅遊、探險和論壇活動(評選優秀組織獎和品牌活動獎);4.作品和活動時間限定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內發表或開展。

以下幾類作品不列入獎勵範圍:公開發表但屬於政府出資並組織專門力量創作的作品;支付贊助費、廣告費、版面費的作品。

<strong> 三、評獎申報要求

1.文字稿件要求WORD格式排版,A4紙打印,另附報紙、網絡刊載頁面複印件及網頁鏈接;2.圖片稿件要附50字以內的圖片說明,並註明刊發媒體和時間及網頁鏈接;3.音頻、視頻要報送完整電子版資料,市內作者要報送光盤,並註明刊播媒體及時間;4.原創微博、微信要有網頁截圖打印件,並附網頁鏈接;5.組織的全國性競技、旅遊、探險和論壇活動,要有文字、圖片、音頻、視頻及網頁鏈接等相關資料;6.作品必須原創。如涉及抄襲或侵權等行為,經查實後取消參賽資格,若因作者抄襲帶來版權糾紛,由作者本人負全責;7.申報時,由單位或個人按照一件作品一張申報表的要求,認真填寫申報表(見附件),市內作者報送紙質(光盤)資料和電子版,市外作者只報送電子資料。

<strong> 四、獎項設置

這次評獎堅持公正、公開的原則,採取個人申報、專家評議、領導小組審定的方式進行評選。根據作品對宣傳張掖的影響力和獲獎層次,共設定一等獎10個,各獎勵現金10000元;二等獎50個,各獎勵現金3000元;三等獎200個,各獎勵現金1000元。另評出優秀組織獎、品牌活動獎各10個。對宣傳效果特別突出的,設立特別獎。對達不到條件的獎項,可暫時空缺。

<strong> 五、申報方式

各縣區申報文字、圖片作品的紙質資料,音頻、視頻作品的光盤報縣區委宣傳部審核後按申報類別分類整理好統一上報,市直各部門各單位、市外作品材料直接報送。所有申報材料均於2019年1月25日前,報送至市委宣傳部(市委市政府統辦1號樓1105室)。相關電子資料發至:[email protected]

聯繫人:周贇

聯繫電話:0936-8215563

中共張掖市委宣傳部

2019年1月2日

附件:張掖文化旅遊全民宣傳行動評獎作品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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