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卦 晉 (火地晉) (下坤上離)
(為明出地面之象)(《序卦》曰: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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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彖》曰: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解曰:離為明,坤為地,下坤上離,明出地上。坤為順,離為麗,火地晉,曰順而麗乎大明。柔以位遞進,上行有應也,曰“柔進而上行”,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
(解曰:明出地上,曰晉。明出地上,自昭其德,君子象之,故曰“自昭明德”。)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
《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無咎”,未受命也。
(解曰:晉之初爻,柔居陽位,位卑力弱,上接艮也,雖相對位,難以上行,曰“晉如催如”;晉如,謂受挫也。欲善其事,先利其器,故“貞吉”。柔爻失位,故曰“罔孚”。雖罔孚,裕而無咎;裕,心以寬也。剛柔未應,曰“未受命也”。坤順而隨人,初六“獨行正也”。)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於其王母。
《象》曰:“受茲介福”,以中正也。
(解曰:柔居陰位,對位無應,上臨坎也,坎為加憂,故曰“晉如愁如”。固難施為,則貞吉。六二近坎,坎險六五為上,然上九陽剛,其以順承,則險得除,故六二“受茲介福於其王母”。王母,王之母也,王以順承,上九也;茲,此;介,大。)
六三,眾允,悔亡。
《象》曰:“眾允之”,志上行也。
(解曰:柔居陽位,失位故悔。下無應也,志在上行,上接離也,麗乎大明,眾允之也,故悔亡。眾,初二之爻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
《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解曰:鼫鼠,能飛不能過屋,能緣不能窮木,能遊不能渡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五技而窮也。坤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唯四爻也,剛柔相接而應,志不
專也,曰“晉如鼫鼠”。坎險正中,貞厲也。)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解曰:尊而失位,有悔也。上下皆剛,剛柔接也,以下則失上,以上則失下,故曰“失得”。上九剛居陰位,六五順承,明不失道,故失得勿恤,往吉而無不利也。柔進而麗乎大明,往有慶也,故悔亡。)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
《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解曰:維,助詞。晉之上爻,剛居陰位,明盛至極,曰“晉其角”。無所晉也,故“維用伐邑”,外無匹敵,則內自治,失位而用強,道未光也,雖厲而吉,無咎也。兵強則敗,木強則折,貞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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