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滕州市儒林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等5家中介機構備案註銷的公示

對滕州市儒林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等5家中介機構備案註銷的公示

房地產中介機構備案註銷公示

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等規章和文件要求,以下5家房地產經紀(中介)機構不符合備案條件,其機構資格備案證書註銷,具體情況公示如下:


對滕州市儒林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等5家中介機構備案註銷的公示


對滕州市儒林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等5家中介機構備案註銷的公示

溫馨提示:廣大市民在選擇房地產經紀(中介)機構前,應先查看該機構的營業執照和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簽訂合同時,認真研究合同條款,全面瞭解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對等,違約責任是否明確。自己的主張須通過合同或補充協議予以明確;對方的口頭承諾也應在合同文本中予以明確。向經紀機構付款時,應索要正式發票或收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