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父母不教,孩子永遠長不大!

做教育行業這麼久,見過很多孩子和“長大後的孩子”。

有些孩子三四歲就會自己收拾自己的髒衣服,和家長一起做家務,而有些成年的大學生,甚至還不會洗襪子;

有些孩子到公眾場合一直安安靜靜乖巧聽話,而有些大人卻在地鐵上外放吵鬧的音樂、插隊、霸座司空見慣;

有些孩子不小心刮壞了別人的車,寫下字條道歉並留下聯繫方式,而有些大人做錯事卻只想著推卸和逃避責任······


有些事,父母不教,孩子永遠長不大!


那些大人,曾經也是孩子。

然而他們年齡雖然增長,但是心理仍然不成熟,做事、說話、為人處事方面都很欠缺,本質上就是沒長大的孩子。

其實所有的孩子天性並無太大區別,讓他們成長為不同樣子的人的因素,是教育。

有些事情,父母不教,孩子就永遠長不大。


一、教孩子獨立


在美國紐約州最高法院,出現了一樁令人啼笑皆非的“怪案”:一對父母狀告自己30歲的兒子。

原來,30歲的兒子邁克爾已經在家啃老8年了。在過去幾個月裡,羅通多夫婦多次寫信要求他離開住所,自力更生,但兒子軟硬不吃。

羅通多夫婦又決定出1100美元為兒子付房租,並給了他很多生活上的建議,還是勸說無果。

多次的“驅逐”失敗後,羅通多夫婦只能將自己的兒子告上了法庭,並委託法庭採取強制性措施。

這種父母辛苦付出幾十年,孩子卻難以獨立,只知道待在家裡啃老的例子,國內外都屢見不鮮。

父母插手太多,放手太晚,孩子終將成長為“巨嬰”。

著名教育家陳鶴琴先生就曾說過:“凡是兒童自己能夠做到的,都應該讓孩子自己做,凡是孩子自己能夠想到的,就讓他們自己去想。

這句話簡直是教育孩子的至理名言。

如今的家長過於寵孩子,事事為孩子做好,殊不知,這是在剝奪孩子學習生活技能、鍛鍊獨立能力的機會。

孩子會越來越依賴別人,缺少思考、缺乏動手能力,以後“單槍匹馬”進入社會,會比別人要花更多的時間來彌補缺失的這一課。

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父母一定要掌握好愛孩子的度,少包辦,多給孩子自己思索、做決定、動手做事的機會,避免過度保護孩子。


二、教孩子規則


前段時間,“高鐵霸座男”在列車上耍了一個“葛優躺”,一夜之間舉國“聞名”,強佔別人的位子,不以為恥,反而還在群裡炫耀。

還有公交車坐過站的那位女子,自己做錯事卻要求司機趕緊停車,不守規則,最終因和司機爭搶方向盤導致整個車墜江,釀成悲劇。

美國著名暢銷書作家羅伯特·福爾格姆在《那些人生中最重要的道理我們在幼兒園裡都學過了》一書中說:

“在幼兒園裡,我們就學過、知道了要與人分享,要公平做遊戲,不要打人,要物歸原處,保持整潔,不拿別人東西,傷害到別人要賠禮道歉,飯前洗手,便後沖洗,要與人友善……”

他寫道:“關於如何生活,如何行事,如何做人方面,我所需要知道的一切都早在幼兒園裡就學過了。”


有些事,父母不教,孩子永遠長不大!


當我們看到社會上很多反面案例的時候,都可以從他小時候找到端倪。

有些小孩子都能做到的事情,那些大人卻全無規則意識,心中只有自我,活脫脫一個“沒長大的孩子”。

良好的規則是一切行動的基礎。從小培養孩子規則意識不僅是教養的體現,也是保護孩子不受傷害,幫助孩子更好適應社會的最好方式。

孩子2歲左右就會對周圍世界充滿好奇心,這時候就可以有意識地給孩子建立規則,讓孩子明確自己行為的界限,說話、做事有分寸感。

比如地鐵上不能吃東西、進入電影院不要大聲講話、買票時要乖乖排隊、別人的玩具要請求別人答應之後才能拿來玩,等等等等。

父母在制定規則時可以和孩子一起商量,不要只會用權威來壓制孩子,這樣,孩子才會從內心認可並接受這些規則。

規則一旦制定,父母就要堅持原則,不隨意妥協更改,這樣規則才能更好地發揮效用,否則當某次孩子發現可以打破規則,以後的教育只會事倍功半。


三、教孩子責任


孩子走路不注意看腳下摔倒了,怪椅子怪地板;孩子不提前收拾書包早上匆忙忘記帶課本,怪爸爸不提醒;孩子做錯事了被指出來,家長不肯承認還怪別人“跟一個孩子計較”······


現在的父母對於孩子責任心的培養不夠重視,很多事情幫孩子做得好好的,很多麻煩也儘可能幫孩子避免,以便孩子可以專心學習。

這實在是本末倒置。

責任心是孩子做人、成人的基礎。


有些事,父母不教,孩子永遠長不大!


一個人沒有責任心,不可能認真做事;沒有責任心,遇事只想退縮、逃避,推卸責任,步入社會又怎能做好一個人?

就像一個哺乳期的母親還在抽菸酗酒,全然不顧孩子的健康;一個有了孩子的父親不願意回家面對生活瑣事,選擇在外面聚會娛樂,逃避本該是自己應擔的責任······

著名教育家茨格拉夫人說過:“必須教育孩子懂得他們的一舉一動能產生的後果,那麼隨著時間的推移,孩子們一定會學得很有責任感的。”

家長應當在日常小事中培養孩子的責任感,比如多讓孩子參與家務活,幫忙拎東西、扔垃圾、套被套;偶爾示弱,生病了讓孩子照顧父母、關心老人;一起去旅遊時,讓孩子幫忙保管門票、水杯等。

家中的大小事務可以讓孩子說說自己的想法,幫助一起出謀劃策,並適當採納,孩子就會在心中產生對家庭的責任感。

孩子做得好給他一定的鼓勵和讚揚,會增強他的自信心、激發積極性。

在孩子做錯事的時候要及時讓他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付出相應的代價,這樣他會知道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是以“他還是個孩子”當藉口為孩子開脫。

獨立、規則、責任,這些事情,不是“孩子大了就好了”,需要父母從小教給他們。

只有這樣,他才能成長為一個擁有健全人格、良好修養、“真正長大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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