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徵求意見稿: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研究起草了《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其中明確了,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

人社部徵求意見稿: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

工程技術人才取得的工程領域職業資格,按照國家職業資格制度有關規定,可分別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職業資格分級設置的,其初、中、高級一般分別對應職稱的初、中、高級,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相關職業資格制度另有規定的除外。

並且,下放職稱評審權限。科學界定、合理下放職稱評審權限,逐步將工程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符合條件的市地和有關企事業單位。 �

人社部徵求意見稿: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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