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德宏推行「誰分管誰談話」制度

“對單位存在的問題,深刻認識錯誤,認真抓好整改,確保類似問題不再發生。”近日,因單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被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長楊世莊約談的州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君川鄭重表態。

這是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紀委監委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開展“誰分管誰談話”的縮影。今年1至5月,德宏州採取“誰分管誰談話”的方式,開展各類談話7734人(次),其中常規性提醒談話7427人(次),處置性問題談話307人(次)。

過去,德宏州紀檢監察機關針對收到的問題線索跟被反映人談話,均由紀檢監察干部進行,有一定成效,但沒有體現被反映人所在單位分管領導的主體責任——有時幹部被紀委約談,很多分管領導甚至不知道。此外,有的紀檢監察干部不太熟悉談話對象的具體業務和工作情況,致使有些談話針對性不強,沒有談深談透。

經過探索,德宏州紀委監委制定了《德宏州“誰分管誰談話”工作辦法》,對黨員領導幹部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和輕微違紀問題,且不需要追究紀律責任的,由紀檢監察機關委託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或部門主要領導進行談話,促使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真正扛起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讓幹部學會在監督和約束中工作生活。

在落實工作辦法過程中,德宏州要求各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或部門主要領導按照各自分工,一對一、面對面與管理聯繫、分管領域黨員幹部開展談話,既掌握其業務工作進展,又熟悉其思想動態、作風紀律等方面情況。對於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則常提醒、勤過問,督促其轉向糾偏。如此,真正做到工作分管到哪裡,管黨治黨職責就延伸到哪裡,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記者 楊富東 通訊員 李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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