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保健品——不知道的你 可以進來看看

什麼是保健品?

GB1674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保健食品》第2.1條將保健食品定義為:聲稱並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用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保健食品的標籤、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當真實,與註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誌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並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這樣我們就不難看出保健品其實就是食品的一種,且不能宣傳藥效。我們在藥店、超市等地方購買的保健品在包裝以及宣傳都很符合規定,甚至連細小的瑕疵都不會有,甚至你要求他們提供相關材料時,他們會馬上拿出厚厚的一沓文件來證明這些保健品的“清白出身”。可以這樣說保健品應該是所有食品裡面索證索票能夠提供的最全的一種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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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很安全嗎?

但是有了這些證明文件保健品就能放心的吃了嗎?答案:是的。因為保健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歸根結底他還是食品,食品只要符合國家相關規範,儘管按量吃總不會吃出人命(特殊情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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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功效很好嗎?

但是單價動輒幾百上千甚至上萬的保健品,真的有那麼神奇的功效嗎?昂貴的保健品既然不能直接宣傳藥效,那他們怎麼宣傳呢?根據相關規定保健品可以進行功能性宣傳宣傳,什麼叫做“功能”呢?說白了就是這個東西“有點用”。作為正常人我們都知道,我們吃的大米飯、喝的白開水都有相應的功能的。所以保健品功效好不好大家可以自行判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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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宣傳都合規嗎?

除此之外,保健品的宣傳真的沒有突破底線只是進行“功能性”宣傳嗎?答案;並不是的。書面上的東西看不出任何毛病,但是我們大家可能都遇到過保健品推銷的,他們多是如何宣傳的?“大爺您你有糖尿病吧,我們這款產品就是專門針對糖尿病的,吃了我們這個你藥都不用吃了”“阿姨,你家小孩子近視眼啊,你看看我們這款產品,吃了之後近視眼就能好”...類似的推銷隨處可見,沒有絲毫忌諱,有的甚至把保健品包裝成了包治百病的“神丹妙藥”。更不用說保健的品公司內部培訓了,各種成功學,各種洗腦,有些直接教給推銷人員如何騙人,可以說每一個成功的保健品推銷人員都是心理大師,輕輕鬆鬆就能把大爺大媽騙的傾家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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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真的有市場嗎?

保健品那麼貴真的有那麼多人吃嗎?答案:是的。老年人是保健品最大的消費群體,上當受騙、傾家蕩產從而導致群體性投訴的基本上都是老年人,老年人退休在家,孤單寂寞沒人陪伴,突然出現一個噓寒問暖的推銷員,比自己兒女還貼心,怎麼辦?當然是人家說什麼都信了。等到錢花光了沒人理了,才幡然醒悟,但是看著一屋子吃到死都吃不完的保健品,只能自認倒黴。

另一大消費群體就是就是身患疾病的人或者有家人患病。中國有句俗話叫做病急亂投醫,當身患重疾,任何一個偏方都被當成救命稻草,被推銷人員說的神乎其神的保健品當然也不能例外。很多人事錢花了保健品吃了,病依然沒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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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覺得保健品不是不能吃,哪些確實通過日常飲食無法攝取足夠量的維生素或者礦物質的人群,可以適當的進行補充,但是作為正常人真的不需要去吃什麼保健品。哪些身患疾病的也不要過度的依賴保健品,還是要聽醫囑,配合醫生進行有效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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