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常識之人壽保險的“財富避險功能”

李嘉誠說:“別人都說我很富有,擁有很多財富。其實真正屬於我個人的財富是給自己和親人買了足夠的保險。”

理財常識之人壽保險的“財富避險功能”

隨著高淨值人群對財富管理認知的漸趨成熟,財富安全、保值增值以及財富傳承,日益成為高淨值人群關注的重點。而人壽保險因其在私人財富保全及風險隔離等多方面的特殊作用,已經成為理財規劃中不可或缺的功能槓桿。近年來,高淨值人群投保百萬甚至千萬以上大額保單都已不再稀奇。

現在仍有很多人一談到保險就本能地拒絕,這除了保險市場有待進一步淨化之外,對保險認知的錯位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事實上,保險的額諸多法力功能和金融功能仍未被人們充分認識,更不用說用好用足。就像李嘉誠那樣擁有大量財富的高淨值人群而言,保險除了其最基本的保障功能以外,更有其法律及金融功能來滿足一系列私人財富管理的需求。讓我們來一一瞭解下。

1、降低債務風險

債務風險和婚變風險時時威脅著私人財富的安全,運用保險建立私人財富防火牆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安全選擇。遺憾的是,許多人對保險單不聞不問,往往“受益人”一欄空白。這樣的的後果是,一旦被保險人死亡,其人身保險金獎作為遺產處理需要先用來清償被保險人的債務或者承擔賠償責任,如此以來就喪失了資產保全的功能。因此,家庭的“保單審計”不可或缺。

2、解決遺產爭議

遺產爭議近年來大幅上升,家庭不和,親情反目演繹者富庶家族的愛恨情仇,相信這是每一個逝者都不願看到的一幕。如果生前安排好保險傳承規劃,指定受益人,那麼既能避免財富被揮霍、被侵佔,又能完全如自己所願的完成財產的傳承,從法律上獲得最強有力的保護。不僅如此,投保人還可以隨時變更受益人,這樣能夠靈活的掌控財富,實現財富安全。

3、合理避稅

人生保險是屬於人的生命資產,不需要繳稅。高淨值人群利用保險規避遺產稅在海外已經是普遍做法。被媒體和業界廣泛稱道的經典案例就是王永慶和蔡萬霖的鮮明對照。臺塑集團的創辦人王永慶去世時留下御600億新臺幣的遺產,該筆遺產稅的稅率高達50%,其繼承人需要繳119億元遺產稅後才能的到遺產。而曾經的臺灣首富蔡萬霖身故時留下1564億新臺幣遺產,卻只繳納了6億新臺幣的遺產稅,其原因就是蔡萬霖生前購買力數十億鉅額保單。通過保險安排,蔡萬霖所應繳納的遺產稅大大降低,其財產得以安全傳承給子女。

我國目前尚未開徵遺產稅,但銀行實名開戶、房產稅開徵、個稅申報、物權法實施、CRS等一系列操作,已經在逐步為遺產稅的開徵進行法律和制度性鋪墊。高淨值人群應儘早利用保險手段未雨綢繆,進行合理避稅。

4、規避債務風險

根據法律規定,購買保險的資金交付到保險公司即從個人資產中剝離,任何機構包括法院都不能以發生債務為由動用該該保險,但需要注意的是,只用明確指定了受益人,才能達到規避債務的目的。當熱,並不是所有保險都具有避債功能,比如分紅險的紅利部分,其基於理財功能與珍重基於保險功能的資金有本質區別,不排除在特殊情況下被法院用於抵債的可能。

5、降低融資成本

許多人持有大額保單,但卻不知道保單還可以用於質押而向保險公司和銀行申請貸款。以保單質押向保險公司貸款,辦理手續簡單,到款速度快,利率也低於銀行貸款利率。只要按時還款,政策繳費,完全不會影響原有保單的任何保險功能和保單利益。而若保單質押貸款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會按照合同進行理賠,只是在最後理賠金額上扣減其貸款額,這在法律上級保障力保險利益,有貨的了融通資金的便利。

前述種種保險功能,使我們看到了保險作為財富槓桿的神奇魅力。但任何理財工具都不是萬能的,需要在這裡特別提示的是:儘管保險有避稅、避債、避風險的諸多功能,但並不是所有險種都具有同樣的功能。而尤為重要的是,如果投資資金系違法所得、非法轉移財產等,那麼法院人可以依法對此進行凍結、扣押、查封和追繳,甚至裁定保險公司強行退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