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滿清在鴉片戰爭中割地賠款,不是喪權辱國而是維護國家主權,你怎麼看?

天涯5032


先說一個典故,大家知道“漢奸”這個名稱怎麼來的嗎?

今天我們所說的漢奸,是指背叛中華民族利益,投靠外敵出賣祖國的壞人。但在滿清統治期間,漢奸的意思是指損害滿清統治的所謂漢人奸民。

其實,在滿清入關之前,在中國漫長的歷史當中,並沒有“漢奸”這個說法,只是在滿清這個外來統治集團入主中原之後,儘管嘴上喊著“滿漢一體”,但在內心深處,始終把漢人當做敵人,才會有“漢奸”這個詞的存在。

瞭解“漢奸”這個詞的由來之後,我們就可以知道題目的說法有沒有依據。

鴉片戰爭是滿清入關200年之後,所遭遇的第一場外敵入侵,英法聯軍的侵略途徑一路經過廣州、廈門、寧波、舟山、吳淞、鎮江、南京等地,最終依靠強大的武力,迫使滿清簽訂《南京條約》。

在這場戰爭中,滿清統治者始終考慮的是維護滿族對中國的統治地位,而不是所謂的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等。

具體表現有三點:

一、戰爭失敗是因為有很多“漢奸”。

比如廣東的奕山一味強調談“省城大小衙門,俱有漢奸探聽信息,傳送夷人。”

琦善也在給道光皇帝的奏章中稱:“漢奸人面獸心,”浙江的奕經稱“江、浙一帶,漢奸極多”,尤其是“(寧波等地)人情險惡,半系漢奸”,欽差大臣裕謙總結定海戰敗的原因,是英法聯軍“驅使閩粵漢奸,舍死登岸。”

二、任何時候總是滿族利益排在第一。

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廣州遭到遭英法軍隊佔領,廣東巡撫,旗人柏貴,給咸豐皇帝彙報時,說:

“粵東省城驟遭夷亂,……而滿城之旗人四五萬,無處遷徙。若不委屈保全,恐該夷遷怒旗民,必至大遭蹂躪。省城大可不問,是以不計生死,設法羈縻,實為省城旗民起見……”

這段話的意思就是:假如不用保護廣州城裡的幾萬旗民的話,根本就不會去管漢人老百姓的死活問題。

三、臨戰之前不惜大肆屠殺漢人。

鎮江副都統海齡,滿洲鑲白旗,教科書中以抗擊英法聯軍的英雄形象出現。

此人作為鎮江最高軍事官員,頑固認為漢人不可靠,會在關鍵時候投降英軍,所以拒絕遠道來援的2500名漢人士兵進入鎮江。

而且屠殺城內漢人,如在7月15日英法聯軍軍艦抵達鎮江城外時,把試圖出城逃跑的漢人民眾扣上“漢奸”的帽子而加以集體屠殺,接著又接連六天在城內搜捕所謂“漢奸”。

時人記載:都統差人捉漢奸,各家閉門膽俱寒。

所以,海齡剛剛戰死的時候,就有傳言說他其實不是死於英法聯軍,而是被憤怒的群眾所暗殺。

道光皇帝之所以最後同意簽訂和約,根本原因在於他看到一份不知道何人所偽造的告示,其中提到,“十日內直抵京師”,才嚇得批准簽訂和約。

其實,在古往今來的任何專制政體內,統治者所代表的,只是他那一小撮人的利益,他們所維護的,也只是那一小撮人的利益。

對於他們來說,國家主權永遠不如他們的統治地位不動搖來的重要。

這就是慈禧太后說出“寧贈友邦不予家奴”這句話的根源所在。


小奔說史


看到這個問題,靜夜史不僅要問了,這個“有人”是誰?

作為我國近代史的開端,鴉片戰爭在今天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而清朝在面對英國殖民者的挑戰時,道光皇帝最後選擇的是割地求和的做法,而這一做法也被後來的咸豐、同治和光緒等皇帝繼承,成為清朝處理與列強關係的基本準則之一。

關於割地賠款的是非,靜夜史曾寫過相關文章,得出的結論是:

割地賠款雖然屈辱,但是達到了兩個目的:一是保全了清朝疆域大部;二是延續了清朝的統治。

至於說維護了國家主權,都給人家割地賠款,損失如此慘重,開啟了半殖民地的開端,這是真正的喪權,何談維權?

在鴉片戰爭中,我們需要明白的事實就是:

1、清朝維護的“權”是作威作福的權

在先前的文章中,靜夜史曾經分析過我國封建社會改朝換代和階級對立的問題,得出的結論是:

即使改朝換代,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的對立態勢不會改變。新興的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也會很快接受這一設定並迅速進入狀態。

這就意味著,如果改朝換代,地主階級換掉的只是皇室一族,按照當年明月在《明朝那些事兒》的說法就是:“歷史成了一個遊戲,歷史無非是姓劉的地主趕跑了姓項的地主,姓李的地主取代了姓楊的地主,僅此而已。”

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清朝因為抵抗英國殖民者被打敗甚至被消滅,那麼很快會有一批人取代清朝統治者的位置,然後繼續享受清朝統治者享受過的一切。

在這樣的情況下,清朝統治者的目標就很明確了,那就是:保護自己作為地主的權力!

但是在少數統治多數的清王朝,這個地位如何保護?那就是一個字“忍”。

忍一時風平浪靜,一旦決定捲入大規模的戰爭,勢必和二戰中的英法一樣,即使勝利也是元氣大傷,屆時就會出現剛趕走侵略者,下一秒就被覺醒的民眾趕走的悲劇。

只有認慫,保持自己的實力,才能繼續保持對民眾的高壓態勢,也就保住了自己作威作福的權力!

在清朝以及清朝之前,由於“天朝上國”的思想影響,從統治者到民眾都沒有現代國家概念,當然也就無所謂維護“國家主權”的思想了。在“家天下”的模式下,“朕即國家”,維護皇帝的權威也就等於維護了所謂的國家主權。

2、割地賠款只是被動的權宜之計

“維護國家主權”從字面意思來看是一個主動的事件。就類似於警察主動出擊抓捕小偷一樣。如果警察只是在派出所守株待兔,等待罪犯自投羅網,那警察就是翫忽職守!

對於清朝而言,從1840年6月虎門開戰到1842年8月英軍開到南京城下,清朝從來都是在被動迎戰,腐敗透頂的軍隊和吏治讓清朝一次次錯失戰機,等到英國開到南京江面,揚言封鎖大運河,斷了道光皇帝的口糧,清朝才終於反應過來。

長期的閉關鎖國和盲目自大,讓清朝從上到下都失去了向外看的能力和動力。開戰之後很長時間,道光皇帝還不知道英國在哪裡;英國軍艦開到眼前,廣東地方官僚還在用迷信的馬桶驅逐這些英國怪物;當時的很多民眾仍舊相信,英國人的膝蓋不能彎曲......

這樣的清朝,焉有不敗之理?

當然,戰敗的清朝是沒有資格談條件的,因此即使清朝主動了,也沒什麼卵用。

在敗局已定、木已成舟的情況下,清朝所做的就是被動接受。而割地賠款算是比較適用的被動技能了。

道光皇帝雖然不知道英國此時不具備吃掉清朝的能力,但是道光知道:

一個不起眼的小島加2100萬西班牙銀元就可以保全社稷,避免戰爭擴大,實在是個很划算的買賣!

前面說過,清朝不放發動群眾。在這樣的情況下,清朝每認一次慫,割點地賠點款,就能讓列強消停一段時間,這是符合清朝利益的!要知道,相比於清朝的龍椅,邊疆那些不毛之地必須不重要,只要列強不割佔北京一切就萬事大吉。

邊疆幾百萬平方公里,就是在清朝統治者得過且過的心態中失去的!

應該說,近代史很屈辱,清朝統治者的做法又太扯淡。不過需要承認的是,清朝的得過且過讓清朝成功地捱到了20世紀第二次工業革命之後。當所有的國家轉向殖民全球而不是割佔土地時,清朝雖然受到的侵略更深,但是客觀上卻保留了大部分的國土,這是今日我國疆土的法理依據所在!

總結起來就是:在沒有家國概念的清朝,清朝統治者只是維護自身作為地主的利益。不過清朝的得過且過確實保全了自己,也為今日版圖的框架做出了貢獻!

多有疏漏,煩請斧正!

我是“靜夜史”,期待您的關注!


靜夜史


當時清朝統治者的觀點和現代人差距很大的!比方說清朝那會別說香港了,臺灣、新疆、西藏這些地方感覺都是可有可無的,比方法國商船在臺灣被土著洗劫了,法國政府向清庭抗議,清庭回覆竟然是:臺灣土著人不算是清朝子民……至於賠款,那也別說什麼了,被打成熊樣不賠錢也說不通了,在當時那年代打仗輸了割地賠款常有的事,歐洲那幾個強國都曾經被打敗賠款。清朝在兩次鴉片戰爭時期並沒有吃大虧,反而讓內部意識到了軍事、科技上的落後,洋務運動也由此展開,甚至還一度打造了亞洲第一,世界第七的北洋水師,說真的在當時清朝也算世界列強之一了,最起碼在東亞不是誰都敢惹的。但甲午戰爭的慘敗讓世界各國看清了這個外強中乾的巨人,以至於破鼓萬人錘……


中槍的小鵪鶉


這話百分百正確啊。清朝除了主子就是奴才。割地賠款可不就是維護“主”權嗎?如果繼續開戰,難說再出現慈禧化妝成民婦西逃,萬一被暴民殺害,你們的主子見閻王,你們這些奴才依靠誰呀?


張19870421


厚顏無恥,也只有滿遺能說出這種喪盡天良的話了!


力錯


這個不能同意!主權是什麼?領土是第一的,沒了領土,都無從談起,中國幾千年都把割地賠款,視為恥辱。宋朝以來更是敏感!沒有哪樣維護主權的,近代喪權辱國,除了曾國藩李鴻章沒人這樣想!


弓目


維護主權就要割地賠款?何謂主權,主權是一個國家對其管轄區域所擁有的至高無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權力,簡言之,就是“自主自決”的最高權威。滿清“自主自決”了嗎?


吟祝之光


痛定思痛,假如我們是當時主政者該如何?不要狂妄自大!但也不妄自菲薄!換位思考很難吧!不在其位難思其政!所以大家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少議國事,當然意見可以提,集思廣議,當家主事不容易,很管好自己就算為國分憂了!


成者恆志


在當時的皇帝和大臣,或者說整個統治階層,甚至整個國家眼裡,都沒有國家主權這個概念(可能十三行懂得會多一些),一直到二鴉戰爭的時候,都沒有誰把那個條約當回事。要知道二鴉戰爭換約,他們可是幹出了把換約公使扣起來,最後殺掉的事情啊。既然都沒這概念,自然也就不存在維護的事情了,當然他們也沒認為有什麼喪權辱國,更多的可能是覺得丟了面子,畢竟一直認為是天朝上國,是老大來著。


水中葉ing


有人說?是題主你說的吧!出這種題目有點居心不良,一看就是想挑起滿漢的口水仗吧,鴉片戰爭割地賠款,滿人不會說是維護國家主權,漢人更不會說,只要是人就不會說……恥辱就是恥辱,不容辯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