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後,原來的專票還能用嗎?

綠洲財務 鄒夢雨

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後,原來的專票還能用嗎?

很多老闆都聽說過關於一般納稅人轉成小規模的事情,但是什麼樣的企業能夠轉成小規模?轉成小規模又有什麼好處呢?

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要同時符合下面兩個條件。

條件一,除了按照500萬元的標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營改增企業以外,其他由稅務機關強制登記和自願登記的一般納稅人,都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我們都知道,稅務機關規定,企業可以自願從小規模升為一般納稅人,也可以在滿足工業50萬、商業80萬的標準後,由稅務機關強制升為納稅人,不管是哪一種,都符合該條件。

條件二,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下同)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應稅銷售額沒有超過500萬元。

在此之外,對於升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時間,也有限制。2018年5月1日以前已經登記的一般納稅人,才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並且,一般納稅人轉成小規模,只在今年可以操作。

如果您的公司符合這些規定,那麼您可以去稅務局辦理相關手續,轉成小規模納稅人之後,您的稅率會降成3%,並且在公司註銷時,也會容易很多,比如處理存貨時能節很多稅。

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後,原來的專票還能用嗎?

除此之外,還有一件事情,讓很多法人甚至是會計,都沒有明確的答案,那就是:

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後,原來的專用發票還能使用嗎?

答案是可以用。

看一下文件依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規定“六、轉登記納稅人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具增值稅發票,不需要繳銷稅控設備和增值稅發票。轉登記納稅人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應當按照徵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轉登記日前已作增值稅專用發票票種核定的,繼續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後,原來的專票還能用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