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拐卖儿童罪是否应该量刑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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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拐卖儿童执行死刑,一个国家的法律严才是真正的爱民(韩非子说的)。


我为什么支持拐卖儿童死刑



  1. 拐卖儿童者,对于被拐卖儿童的父母造成了一生的伤害,这种伤害永远无法消除。被拐卖儿童的父母一生都活在自责和愧疚中。
  2. 被拐卖的儿童,小小年纪就要被迫和父母分开。运气好地卖给别人做子女,运气不好的被打残去乞讨。他们的心灵受到巨大的伤害,最好的心理医生也不能治愈他们。
  3. 不知道拐卖儿童者是否有孩子,如果他们的孩子被人拐卖,他们会怎么想,会不会恨不得吃拐卖孩子的人的肉,喝他的血。

  4. 拐卖儿童的人有没有想过如果自己小时候被拐卖会过得怎么样,父母又会过得怎么样。
  5. 拐卖儿童者,可以说是为了利益全无人性的恶魔。他们毁了一个又一个的家庭,他们的罪孽罄竹难书,用最残酷的刑法惩罚他们都不为过。
  6. 拐卖儿童者若不严惩,必然有更多的坏人走上这条灭绝人性的道路。对待这些人只能用严法惩罚他们,让他们畏惧。而死刑无疑是震慑他们最好的武器。

  7. 对一个拐卖儿童的人执行死刑,既是对受害者的交代,也是对想进行拐卖儿童者的巨大震慑。
  8. 不要妄图拐卖儿童的人会改过自新,那比登天还难。

农村大学生


我来说说我的观点。对于人贩子我个人觉得就是千刀万剐都死不足惜!但是,对比一个事情大家看看有什么感想!

我的家乡地处云南,贩毒从来都是重罪,抓到了绝对枪毙,不管男女老少!但是是十多年前,贩毒还是屡禁不止,我有同学是兄妹两,一家除了他们两个,其他全部因为贩毒枪毙了,对你没有看错,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什么呢?有市场啊!

如果没有那么多买毒品的,贩回来的毒还有滞销的风险,那么铤而走险的人就不会那么多了。近几年来,国家也在从买方市场采取了各种措施,效果显著,至少没听到身边那么多贩毒的了。

在拐卖儿童上能不能采取同样的方法呢。一般来说,都是买方先提出要买一个什么样的孩子,然后卖方再开始搜寻下手目标,比贩毒还恶劣!

人贩子固然要杀!买孩子的残害孩子谋利的同样也要杀,只有这样双管齐下才能遏制这项犯罪活动。欢迎留言讨论!


斗鱼主播躺哥


死刑必须有!但这样还不能遏制人贩子。要想长久形成有效的遏制,必须多方入手。我从三个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监管。把对预防和打击贩卖儿童的罪行作为日常性工作来抓。而不是只有丢了儿童,才大张旗鼓的出来解决

第二:提高量刑的标准和范围,主犯等必须死刑。特别是知情不报者,买儿童的人,和卖儿童的人同罪。甚至更严重。

第三:所有的家庭做好防范,提高警惕。丢孩子,谁都不是故意丢的,都是一瞬间的事情,特别是老人们帮助看孩子的,容易丢。





自哲学


每当涉及到拐卖儿童的问题,虽然身为一名专业的律师,但是依然不能抑制住自己内心的气愤,原谅我不能理性的回答这一问题!因为很多人并不知道被拐卖的儿童的下场是多么的悲惨!

也许你会认为拐来的儿童无非就是卖给别人家当孩子了。我想说,如果是这样的一个下场,那真是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问题是很多儿童并不是被卖给人家当孩子,而是变成了乞丐,成了一些人的赚钱工具。而且这些手段非常残忍!

有的明明是很正常的一个孩子,故意把孩子的手脚都弄折,而且折了之后让它自然生长,长得歪七扭八之后再打折,这样反复几次,让孩子从一个正常人变成了一个畸形人,目的就是博得别人的同情,以为这是自己家的畸形儿童,把这些孩子放到马路上让他们乞讨。

还有的把孩子的舌头割掉,让孩子不能说话,不能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有的把孩子故意烫伤,变成了烫伤的孩子。

如果是这样的情形,你还不认为拐卖儿童罪应该设置死刑吗?你不觉得这些收买儿童的人更应当被判处死刑吗?!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我已经不想说对于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如何处罚了,因为就算对他们千刀万剐,也无法挽回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

在这里我想提醒每一位父母,与其加大拐卖儿童罪的惩罚力度,不如让我们每一个家长从自身做起,看管好自己的孩子!

现在拐卖儿童的手段真的是防不胜防,各种各样的招数让人应接不暇,但是如果要想预防也不是不能的。只要我们对孩子多一点点关心,提高一点点的警惕,平时对孩子多一点点安全知识的教育,或许就可以挽救一个幼小的生命!让我们大家都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安全的空间吧。

对于有些家长成天低头玩手机,把孩子丢在一边不管不顾的现象,真的应该好好反省一下了,我真的不明白,手机真的比一个孩子的生命还重要吗?当你再次看抬头,看不见孩子的时候,我不知道此时此刻你手机上的内容还能再次吸引你的眼球吗!


任律师工作室


不能。拐卖儿童确实很可恨,在个人情感和社会上那些曾经被拐卖孩子或者有幼童的家庭来说,真的恨不得把人贩子千刀万剐!相信就是说让人贩子下油锅,都会有不少的人赞同。

但是,现在是法治社会,我们不能随便动用私刑,所有的一切行为都应该交由法律来执行对错和处罚。只有依法治国才能长治久安。

人贩子固然可恨,但是人贩子确实罪不至死。要是直接害死孩子的那就不叫人贩子了,直接就是杀人犯,那死刑肯定是必不可少的了。


人贩子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弄死这些被拐儿童,仅仅是因为利益驱使,来钱快,不劳而获,无本取利的快速致富。而且人贩子的最大特点就是不会在本地拐卖儿童,而是去外地,因此本地人根本不了解人贩子做的黑心勾当。也给侦破带来很大不便。

如果直接规定人贩子死刑的话,那么有一部分被发现的人贩子就会劫持儿童,甚至危害儿童性命。因为,人贩子只要被抓住就不会再有生的希望,必然会破罐子破摔,临死也要找个垫背的,甚至携带危害性更大的凶器危害周围人群,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而且人贩子一旦被确认为死刑,对于被拐卖的儿童和家庭并没有好处。或许人贩子直接把被拐卖儿童的信息烂在心里也不说出来,这样会让若干被拐卖儿童永远无法回到父母怀抱。

对于那些残害被拐儿童的人,笔者倒是很赞同这些人被判死刑!因为很多儿童被拐后被打断手脚,戳破眼睛然后成为某些犯罪集团敛财的工具。还有些犯罪团伙直接教唆这些孩子做偷盗等违法行为,而且法律还无可奈何。以后抓到这些人直接判死,可能更加符合公众预期

帖子内容本是讨论,对于恶毒的评论者们,奉劝你们理性评论,如果恶意攻击,笔者将会毫不留情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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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天评地盐城哥


虽然我是学法的,也从事着法律相关的工作,但离开一天八小时的工作岗位后,我还是一名父亲,所以我现在是以一名家长的身份在回答这个问题,看到那么多孩子被拐的家庭,看到那么多一直在路上寻找孩子的家长,看到那么多被折磨得缺胳膊少腿的儿童,我就抑制不住我的愤怒!对于人贩子,死刑真是太便宜他们了,我觉得无论什么酷刑施之于他们身上都不为过,让他们也感受一下什么叫撕心裂肺,让他们也知道什么叫欲哭无泪,让他们明白什么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无奈!

电影《失孤》相信不少人都看过,刘德华主演的,扮演的角色是一个丢失了孩子的父亲,为了寻找儿子,他一直奔波在路上。很多失去孩子的家长人生都被毁了,年纪轻轻就承受着不该承受的生命之重,他们不知道孩子身在何处,遭遇着什么样的事情,也许被人收养,这是最好的结果,也许被人打断腿、截肢、割掉舌头……只有不停地在路上寻找,他们才能获得心灵的一点慰藉,才能减轻一点负罪感!

十恶不赦的人犯子,家长心中的宝,在他们眼里只是用来换钱的物品,根本不把孩子当人看待,不听话吵闹的,可能就被杀害了,抛弃在某个偏僻的角落里,最终归于尘土!

所以坚决支持死刑,不要考虑什么犯罪的情节和后果,只要是拐卖儿童的,量刑起点就是死刑,没有第二选择!

没有买,就没有拐卖,就没有伤害,所以对于收买儿童的人员,建议与拐卖者同罚,一样是死刑!


打虎拍蝇


挂卖儿童情节严重的按照现在的法律是可以判处死刑的。确实拐卖儿童是一个大家比较厌恶的犯罪行为,因为其为了一点点金钱可能伤害的是一个家庭的幸福,可能让这个无辜的孩子人生从此改变。不少被拐卖的孩子被打成残疾成为专业乞讨者,这些孩子的一生就毁了。不少家庭因为孩子丢失,从此就失去了笑声,幸福也就无从谈起。可以说拐卖儿童是全社会都很痛恨的一种犯罪。

过去拐卖儿童很少被判死刑,主要是拐卖儿童者故意撕票。本着营救儿童的需要,让拐卖者主动配合,对于某些拐卖儿童者,没有施于严重的刑罚。但是多年的实践表明,刑罚不够严厉对拐卖儿童者就失去了相应的警戒作用,不能让一些人产生必要的敬畏。也就说违法成本低,会导致部分犹豫者走向拐卖儿童的危险道路上。

很多失去孩子的家庭,为了寻找自己的孩子甚至失去了正常的生活节奏,有的工作也丢了,可谓是十分的痛苦。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宝贝,特别是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的今天。拐卖儿童必须严惩已经成为多数人的共识,支持判处死刑的也越来越多。孩子就不应该离开自己的父母,不然毁坏的是很多人的幸福。是否支持死刑,欢迎大家讨论。


深度军备


必须以死刑为主,有期徒刑和无期为辅。因为被拐儿童一个,受严重伤害的是三个家庭,受冲击受影响的是整个社会。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注意从下几点:一是把非法收受小孩的家庭纳入同案同性质判处,也就是把拐卖方和买方捆在一起处理。二是对伤害、残害儿童的一律处死,对未伤害甚至保护好小孩的应从轻处理,对自首者又无其他罪行的可轻判或释放。三是对卖、买人双方家庭亲友或者其他人知情不报者或者享受到犯罪脏款者按同案犯处理。对案件当事人包庇或者充当支持保护的一律按照同案同罪判决。对非法收受方的乡村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四是对因被拐儿童监护人明显看管不严,保护不力、严重失责者,也要追究其行政责任或经济责任。五是对社会举报人员查实后给予重奖。


老杨66890026


这要看被拐卖儿童的去向!如果是被残忍折磨而变成了残废,让他们去街边乞讨,这可比直接杀死还可恨、更恶毒,这孩子活着不如死了,死了还不用受一辈子折磨!所以必须将这种罪犯立即处死!不要总在乎别国来扯我们的人权问题,该杀的一定不能留,杀一儆百!死刑总比它们国家都有枪动不动就持枪杀人好吧?

当然,关键是政府也要做宣传教育,不准向路边的乞讨者扔钱,一毛也不给!看到有类似乞讨者就要举报,治安管理部门都要随时抓捕,不要让这种恶劣行为有空间和市场,自然就不会有如此残忍之事了!我国各地都应该有福利院和收容所吧?是人力问题还是钱不够呢?钱不够就应该加重那些戏子、球员、等明星和富人的税收,让畸形的圈钱人来养这些人!斩草除根的根源是不存在乞讨者!当然,那种有精神残疾的乞讨者就不能这么做了!


红脸光公669


如果执行死刑,人贩子可能会铤而走险,杀害儿童。但是换个角度,不执行死刑,起不到巨大的威慑作用,会有更多的儿童被拐卖,甚至迫害致死,可怕程度远超执行死刑人贩子给孩子带来的伤害。要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双管齐下:

第一,严打卖方根源。对于人贩子,如拐卖的儿童被迫害死亡或者伤残,则直接判死刑立即执行!如果投案自首,且孩子安然无恙,可执行无期徒刑。这样还不至于逼人贩子狗急跳墙迫害孩子。如果不自首,逮住后不管孩子情况如何,均判死刑,立即执行。

第二,断绝买方根源。对于敢买拐卖的儿童的,一律死刑!如果买方买到后对孩子保护的好,且马上报警悔改,可免刑,如果隐藏或者不及时交出孩子,继续判死刑。这样可以让孩子在被拐卖后不至于受到伤害。

最后,法律必须加紧普及啊,不然不懂法的人还是可能会办错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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