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是否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刑,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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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说她会不会判死刑,我们先来看看她做了哪些恶吧。1999年7月,至今记得当年,我们从不敢在晚上走出校门半步,原因就是当时传得沸沸扬扬的“杀人恶魔”法子英和劳荣枝置连环杀人所致。

法子英,男,1964年生于江西九江,只有三年级文化,无业游民,1981年因抢劫被判刑8年,然而8年的牢狱教育并没有改变他凶残的本性,反而更加变本加厉。

1993年,育有一女又离婚的法子英认识了当时才19岁的劳荣枝。之后不久,二人浪迹天涯,开始了杀人劫财的罪恶之旅。

劳荣枝,1974年生人,同样是江西九江人,毕业于九江师范学校89级幼师班,曾在九江石油化工公司做过小学教师。

1996年7月,劳荣芝在南昌某歌舞厅坐台,将一有钱男人熊某勾引到出租屋,早在屋内等候的法子英拿刀逼迫熊某给家人打电话要钱,当发现熊某抓起电话欲报警的那一瞬间,法子英将其杀死肢解,之后拿着熊某家里钥匙至其家中,将其家中财物洗劫一空后,又将母女二人杀死。

1997年10月,两“杀人恶魔”行至温州,抢劫两名女士,将银行卡中的钱取出后,将两人用皮带和电话线勒死。

1999年7月,劳荣枝故伎重演,坐台以色相勾引到富商殷某,为恐吓殷某,以做木工活为由骗一小木工进出租屋并将其用尖刀杀害。之后,将殷某勒死,带着殷某写的条子在去殷家索要赎金,其妻以出门筹款为由脱离虎口,随后报警。被层层包围的法子英依然负隅顽抗,还与警方展开枪战。但最终被警方捕获。被捕后的法子老拒不交代殷某的下落,直至5天后,殷某的尸体腐臭才被邻居报警,而此时的同犯劳荣枝早已逃跑,不知去向。

而这一逃就是20年。直至本月28日,才从厦门警方传来重磅消息,身负7条人命,潜逃20年的劳荣枝终于落网。从小学教师到杀人狂魔,再到潜逃20年的逃犯,曾经面貌姣好,能歌善舞的她,何以堕落至此?这不得不让我们心生诧异,她的家庭又如何呢?

据网友透露,劳荣枝的家庭并无异样,父母老实本分,兄妹5人,只有她堕落至此,其他家人均是普通老百姓,且不说这条消息的真实性,但从劳荣枝的价值取向来看,就显现出巨大的问题:

一、奉以坐过牢又杀人如麻的法子英为英雄,并以身相许,这简直就是瞎了眼。

70年代后期出生的那一代人,在中小学期间看过大量香港影片”古惑仔“系列,不少小青年男女将一身匪气的人当作英雄,实则是那个时代价值观的扭曲,而正值19岁的劳荣枝也许正是受了这种不良价值观的侵害,才不辩事非忠奸,从而毁了自己的一生。二、甘愿坐台,出卖色相,又伙同法子英行杀人之事,可见其人性泯灭,蛇蝎心肠。

与其说劳是受到了法子英的教唆和影响,还不如说劳荣枝骨子里就缺乏良善,短短3年时间,一连杀7人,何其罪恶滔滔,不容置疑。

总之,无论劳有没有亲手杀过人,但作为同犯,其罪恶同样滔天,等待她等待她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同时也再一次证明了,一个女孩子的价值取向正确是多么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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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劳荣枝这个名字,但是在上世纪90年代末,她的名字听说家喻户晓。


1999年7月23日,合肥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持枪绑架人质案。绑匪被包围后,持枪抵抗,警匪双方拔枪互射,最终绑匪被击中右腿擒获。绑匪倒地时,手里还拿着枪。这名绑匪是劳荣枝的男友,法子英,两人采用绑架勒索、抢劫等手段劫财,并前后残忍杀害了7人。

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执行枪决,而他的女友劳荣枝此后20年一直不知所踪。在1999年7月22日,劳荣枝诱骗电器公司经理殷建华至出租屋,对他实施了绑架。为了使殷建华相信他们是绑匪并尽快交钱,他们将木工骗至出租屋内杀害并肢解尸体。看到此景的殷建华答应给30万,但是就在23号法子英就将殷建华勒死。直至7月27日,警方才在双岗虹桥小学恢复楼209室,找到仰卧在笼内的男尸,尸体已经已经高度腐败,这具男尸正是失踪5天的殷建华,而劳荣枝已经逃之夭夭。

两人诸如此类的罪行数不胜数,这个女人极度的残忍和毫无人性,如果只是注射或者挨枪子就真的太便宜她了,如果能让她为每个死者都死一次就好了。#头条公开课繁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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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最后会被判死缓!

虽然我们希望她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是有难度。因为在实际的案例中,对于女性,基本都是贩毒、投毒、放火,单独杀人、伙同直接杀人,或者恶性犯罪的主谋等等才会被判直接死刑。而在其它的情景,特别是伙同作案中,容易以女性的“弱势”身份规避责任。

目前劳荣枝所涉及的案件中,都有着法子英这个凶残的悍匪顶着呢,所以劳荣枝可以以被胁迫、裹挟等理由为自己开脱。而法子英被铺后没对劳荣枝过多揭发,并且早已被枪决,现在无法通过交叉审讯相互印证来实锤劳荣枝的罪恶程度,恐怕只能以从犯定罪了。

不过,还可以通过审讯和调查,看看劳荣枝逃亡这些年里,是否有其他新的犯罪事实,来合并定罪。

从劳荣枝在商场被抓时的现场照片,可以看出她还是为自己逍遥了20多年而洋洋得意。不能够让犯罪人及时得到惩罚,迟到的正义还是非常遗憾的。对于罪大恶极的逃亡者要加惩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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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警方公布的案情来看,劳荣枝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的可能性不大。为什么这样说呢?主要原因有两条:

第一、谋划、动手行凶杀人的主犯是法子英,而不是劳荣枝。从警方公布的案情来看,这起连害7条人命的“连环杀人案”,其主犯是劳荣枝在歌厅里认识的九江本地人、1964年出生的无业游民法子英。也就是说,所有的7次抢劫、杀人都是法子英一手谋划、策划,并由法子英指使劳荣枝到歌舞厅去骗人。而作为主犯法子英犯罪大恶极的罪行后,被警方及时抓获,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为作为纵犯的劳荣枝在判刑上作了一个“铺垫”和缓冲。

第二、由于这个案子已经过去了20年时间,尽管追诉期限没有过去,但20年的时光流逝显然会冲淡了不少受害者家属的厌恨和社会上的民愤。这就使得社会上对劳荣枝罪恶的谴责、控诉、民愤会少得多,造成一种“民愤效应”的减弱。从而,影响着对劳荣枝罪行的判决。

所以,估计下一步对劳荣枝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可能性最大。


润友


从其所犯罪行,作案手法、作案过程来看,此女穷凶极恶、罪无可赦、必死无疑!

劳荣枝,毕业于师范学校幼师班,按理说虽然不敢说锦绣前程、美好人生,但是也不至于堕落至斯。

可以肯定的讲,是一个叫着法子英的男人彻底的毁掉了她的人生。十九岁的花季少女,还有些许懵懂,对社会缺乏辨识能力,因为一时不慎,爱上了坐过牢、结过婚的法子英,不但放弃自己的工作跟着他去流浪,甚至于出去坐台挣钱供他吃软饭。

看上去好似一段凄美缠绵的爱情故事,但是结果却是越陷越深、迷失心智、成为典型的美似妖精、毒如蛇蝎的万恶不赦的邪恶女人。

因为劫财,将一家三口灭门;同样因为劫财,为吓唬受害者,又出去骗一个无辜的民工,其目的不过是为了在受害者面前展示自己的残忍度,当着被绑架的受害者的面杀害无辜民工,并肢解尸体。其主观之恶意,简直丧尽人伦。

七条人命,完全都是无辜的人。劳荣枝全程参与,从未缺席。而且每一次杀戮,都是先期策划、主观故意,没有任何从轻的情节。二十多年逃亡,最终落网也是天网恢恢,而不是她良心发现,主动自首。

所以,从其犯案的手法、过程、情节、还有悔罪表现来看,都是罪无可赦,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这个恶毒的女人必死无疑。

她的罪恶男友早已伏法,虽然对她的审判来的晚了一些,但是对罪恶的审判终究没有缺席。只要曾经丧尽天良,报应一定不爽。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绝对不会缺席,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等待劳荣枝的,一定是符合善良的人们期望的最严厉惩罚!


谢金澎


对于这样罪大恶极,血债累累的杀人恶魔,被判死刑是毫无悬念的,是必然的。

如果这是在中国古代,这样的恶魔被处以极刑,凌迟,五马分尸都是有可能的。

劳荣枝原本是一位小学教师,有稳定的工作,有安定的生活,人又长得漂亮标致,是大家眼中的佼佼者。但人的欲望和欲念很难捉摸,这样一个常人眼里的俏女子,价值追求却扭曲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

那个年代,也许有很多像劳荣枝这样的女子在盲目崇拜所谓的“英雄人物”“明星”“偶像”。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19岁劳荣枝与当时刚刚刑满释放的法子英相识,聚会间劳荣枝被法子英的豪情气概所征服,聚会后法子英骑摩托车专程送劳荣枝。当时,劳荣枝特别的感激,期间他们聊了很多,聊得很投机,劳荣枝一直非常崇拜像法子英这样的英雄,她觉得法子英身上有英雄气概,是一个敢作敢为,敢打敢杀,又怜香惜玉的真正英雄。

于是不久后,她就随已经结婚且是刑满释法子英浪迹天涯,过上了绑票杀人的生活。

劳荣枝追随杀人恶魔法子英,身背了7条人命,其手段之残忍,行为之恶劣,令人发指,这样的人你说该不该死刑?

先看一下劳荣枝在几起杀人案中所作所为:

1999年6月底,法子英与女友劳荣枝窜至合肥,两人租住合肥市虹桥小学恢复楼209室后,即预谋准备工具绑架杀人。7月22日,法子英在白水坝一电焊门市部以“关狗”为名订制钢筋笼一只。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合肥某歌舞厅坐台,物色到绑架对象殷某某。7月22日上午,劳荣枝打电话诱骗殷某某至其租房处。随后被法子英残忍杀害。

1996年7月29日,在南昌某歌舞厅坐台的劳荣枝将一个有钱的男人熊某某勾到临时租住的出租屋,采用的是与殷某某一案相同的手法。随后被法子英残忍杀害。两人搜出死者身上的钥匙,再把他肢解开来,一半留在出租屋,一半装进一个黑色的大旅行袋。随后,为了钱财竟然在熊某某家连同熊妻和三岁的小孩一起杀害。

警方搜查了这座出租屋,从中发现一张名单,所列都是南昌有头有脸的个体老板,估计均为法、劳二人下一步勾引绑架的对象。

从以上案件中,看一下劳荣枝所作所为,哪一件罪恶滔天的案子不是她参与和策划完成的?这样的恶魔不死刑天理何容?

当年,不满20岁的劳荣枝盲目崇拜她心目中所谓的英雄,追随她的“英雄”后,却一脚踩进罪恶深渊再也拨不出来了,既然追随了恶魔,索性也就让自己变成恶魔,一起过恶魔的罪恶生活。

这样的杀人恶魔死刑还有什么悬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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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对已经进入侦查阶段的案子,没有追诉时限限制。

从公开的信息来看,劳荣枝是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换句话说,劳荣枝一直被通缉,公安部门一直在努力寻找她的下落。

根据已经公开的信息:

1-有1999年以前的登记照片。可以推定,她的相关信息进入了“在逃人员”信息库。

2-AI人工智能在图片识别,视频监控方面的应用,各位有兴趣,可以在网上搜搜,人脸识别技术抓获。这个东西就不展开了。只能说,超出了绝大部分吃瓜群众的想象。

3-劳荣枝,在现有保存至今的证据材料下,个人看法,斩立决。

只不过可能要经过18-28个月的公诉、宣判、上诉、驳回、核准、执行的办案周期。

网搜了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规定: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继续补充网搜材料

我国法律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具体如下:

①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

②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适用新刑法(兼轻)

③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旧法规定的刑罚更轻时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兼轻)。

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适用旧法还是新法,既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我国处理各种法律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除了刑法适用外,其他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都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回到劳荣枝的这个问题上,无论新法还旧法,她肯定还是会被判死刑的,只是相对于她作案时的残忍程度,枪毙或者是注射太便宜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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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大恶极 该判死刑

劳荣枝,是一个十恶不赦、罪大恶极的杀人恶魔,应该判处死刑,执行枪决。理由是:

一、她不是从犯

每次作案,都是她和法子英在一起进行精心策划,共同制定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制定好之后,首先由她到公共娱乐场所,利用自己的色相,去勾引有钱的人。多次犯罪,都是她先出动,引诱受害人。在案件中,她的行为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因此,她不是从犯,她是主犯。

二、她犯罪后果严重

她有7条人命,这7条冤魂还在用眼睛盯着她,等待上天对她的惩罚。如果不把她就地正法,就对不起这7条冤魂,也没法向这7条冤魂交代,另外,这7条冤魂也是决不会答应的。法律只有把这个杀人恶魔予以严惩,才能慰祭在天的亡灵。

三、犯罪手段残忍

劳荣枝和法子英犯罪的手段极其残忍。有的受害人被他们碎尸了,有的被他们砍头了,有的被他们灭门了。有一个姓熊的受害人,被劳荣枝用色相骗到出租屋后被肢解,然后又杀了受害人的全家。非常残忍,不可饶恕。

四、她没有自首情节

1999年,法子英被抓获,她侥幸逃脱,隐姓埋名20年,拒不自首,拒不认罪。直至今年11月28日,才被警方抓获。自始至终,她都没有自首的意愿,更没有立功的表现,是一个顽抗到底的杀人恶魔,不枪决留她有何用。

五、不杀对不起受害者的家人

受害的家人,对杀害自己亲人的恶魔,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虽然杀人恶魔的主犯之一的法子英,1999年已被枪决,但另一主犯劳荣枝却一直逍遥法外,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这一直是受害者家属心中的一种焦急和无奈。现在,如果不枪决劳荣枝,受害人家属就无法出这口恶气。

六、不严惩她还会危害社会

劳荣枝今年才45岁,如果判个无期,再一减刑,15年后又放出来了,那时她才只有60岁,放到社会上,她会不会故伎重演,继续危害社会呢?再说这样的人渣,留她有何用,还得白白派人看着她,吃国家的、喝国家的,纯粹是浪费国家的资源。

总结:

我觉得,劳荣枝被执行枪决的可能性极大。这只不过是我个人的判断。最后,究竟是判无期,还是判死刑,需要有司法机关作出判决。我们等待法律的公正判决,我们尊重法律的判决,我们支持法律的判决,我们拥护法律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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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所犯罪行可以说是十恶不赦的,个人感觉死刑是必然,会不会立即执行就不一定了!

最近,女魔头“劳荣枝”的落网引发全网热议,网友不仅惊诧于她的美貌,更多的是震惊于20年前她与男友法子英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其次便是她藏身人海中长达20年的经历。

法子英与劳荣枝相识于朋友的生日宴会,那年法子英29岁,有一个9岁的女儿。劳荣枝只有19岁,是一名小学老师。当天,法子英骑着摩托车送劳荣枝回家,劳荣枝有种扭曲的“英雄情结”,得知法子英曾因抢劫入狱后,就对他产生了倾慕之情,两人因此走到一起。后来,二人以色诱、绑架、撕票、肢解等方式先后杀害了7人,其中最小的受害者年仅3岁。

当时的法子英长相猥琐,有前科,属于社会上条件奇差无比的群体,能够得到年轻貌美的劳荣枝的青睐心里无限欢喜。因此,在法子英被捕之后,为了掩护女友劳荣枝顺利逃跑,多次向警方提供虚假信息,扰乱了警方的追捕计划,最终成功帮助劳荣枝逃脱。

20年过去了,当年美艳且蛇蝎的劳荣枝已经成为了厦门某商场一名普通的手表销售员。11月28日,厦门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的一则警情通报,让沉寂已久的案件,再次进入大众的视野。并于当天上午9时许在商场内将劳荣枝抓获。

商场员工对此惊讶,他们平时对劳荣枝的看法是气质好,挺阳光的,且平时为人低调,难以想象她竟是一名在逃的杀人犯。

有员工目击了当天的抓捕情形,称:“手表专柜是劳荣枝和男朋友合伙开的,警方来时,她没吵也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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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会判死刑,但是不会立即执行的。因为,还需要审判,需要劳荣枝把她的罪行交代清楚。




法律不是过家家,犯罪也是有前因后果的,需要她把详细的犯罪经过一五一十的说清楚,还有就是交代出她这么多年是怎么逃亡的。当时说是杀了7个人,除此这7人之外,还有没有其它的受害者,这都是必需要了解清楚的。

因为当年法子英被抓后,劳荣枝就逃跑了。劳荣枝逃跑后出租屋内还留下了两名男性尸体,也就是说劳荣枝是和这两个男性尸体一起生活的,可见劳荣枝的心理素质有多么强大,说她是个女魔头一点也不为过。



事情已经过去20多年的时间了,以劳荣枝这样的女魔头不可能完全规规矩矩的做事的,在这20年中到底有没有继续犯罪,是需要认真的彻查的。

今天在网上看到劳荣枝的一个视频,劳荣枝在酒吧里和几个女服务员装扮成女圣诞老人的样子,像是迎接新年的一个活动,看起来十分的潇洒开心。很难让人联想到劳荣枝曾经是一个杀人犯女魔头。可能经过这么多年,连劳荣枝自己都已经忘记曾经她和法子英还杀过那么多的人。



相信等待劳荣枝的将是最公正的审判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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