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司規定考核期內升不了職就必須離職,你怎麼看?

AEIC學術


根據多年的職場經驗,非常贊同這種直截了當與快刀斬亂麻的做法,對企業對員工都是一種負責任的做法,於公於私都是有利的。而且,新員工也喜歡企業第一時間給出考核評價與晉升評估。對新員工而言,企業遲遲不給轉正也不給個說法,是很令人討厭的!

這是崗位匹配測試的需要。天生我材必有用,關鍵要看用在什麼地方。人崗匹配是關鍵因素。對每個人而言,合適匹配的崗位才是最好的,這跟能力大小無關,只跟匹配相關。經過人崗匹配測評,合則留,不合則去,彼此都不浪費時間!留在不匹配的崗位上,不但做不出成績,而且浪費了最寶貴的時間,對企業對個人都是損失。

把好招聘第一關,是選人用人與組建優秀團隊的首要條件。打鐵需要自身硬。招不到志同道合與人崗匹配的人才,就無法打造充滿戰鬥力的優秀團隊。不稱職就離職,是選人用人的必要選項。人才是資產,庸才是負債。企業要的是能在本職崗位上創造價值的人才。

存在是因為價值,是因為價值增值。一般企業都會給員工設置崗位職務晉升階梯,比如門店導購分導購學徒、初級導購、中級導購、高級導購、金牌導購等3一5個級別。若一個新進導購學徒在考核期不能晉升為初級導購,就說明該員工的能力或價值與導購崗位不匹配,其結果自然是離職。員工若不能創造價值,不能實現員工與企業的雙向價值增值,其結果只能是離職!

對職場人員而言,勝任快樂。也就是說,你若勝任工作,你才會快樂。你若不勝任崗位工作,上級天天訓你,同事瞧不起你,你不鬱悶?你會快樂?所以,在能勝任的匹配的崗位上工作,你才會收穫價值、收穫快樂!勝任則留,不勝任則去,很自然,也很平常。

考核期內升不了職就離職,是一個可取的做法,對員工對企業都是一種負責任的做法。直截了當,不拖泥帶水,雙贏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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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規定是不合法的,試用期只是考察新員工在崗位上的適應性和匹配度,並不是要求晉升。而且晉升的時間一般要求較長,只有任職者的能力能夠勝任或基本勝任更高級別的崗位,公司才會予以晉升…

所以,試用期內要求晉升才可轉正,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是不宜採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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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企業肯定管理比較嚴格有序,能人較多,提升空間更大,當然對自己的要求也會更高!


公務員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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