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徵收房產稅的話,還沒有拿到房產證的房子需不需要徵稅呢?你怎麼看?

春秋之末


如果開徵房產稅,一定會區分各種情況,並扣除一定面積的免徵面積,如人均80平米乃至更多。至於是否取得產權證,基於全國不動產的確權進展情況,以及各地的實際情況,我認為,即便你沒有取得產權證,但未必不徵你的房產稅。因為這個稅種主要用來彌補地方的財政收入,平衡地方預算,有產權證當然是徵稅的依據,但沒有產權證或者是故意不去辦產證,難道就可以不徵稅?地方政府肯定不答應。所以,是否有產證絕對不會成為不徵稅的依據。


菅峰律師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我覺得拿沒拿到房產證都不能成為不交房產稅的依據,就是說只要你買了房子,都會要按規定的要求繳納房產稅。

我國開徵房產稅的目的就是為讓地方政府擺脫對土地財政的依賴,讓房產稅成為代替土地出讓收入的重要來源,以平衡地方政府的財政預算;所以一旦開徵,地方政府除按相關規定扣除部分抵扣面積之外,都會據實開徵的。題主只要買了房子,在房產部門就有交易記錄,就會題主名下擁有了真實的房產,有沒有房產證,或者因辦理房產證需要時間而讓房產證推後,這都不能成為逃避繳納房產稅的依據。

因此,只要一個人買了房子,就都會成為徵收房產的重要依據,這個房地產登記部門有案可查,房產證是否到手,都不會成為拒絕或阻止繳納房產稅的理由。該交同樣得交,這樣可防範房產稅繳納過程中的人為道德風險。


財經深思


沒有房產證的去哪裡徵,分兩種情況,一種是購房者買了房子,開發商正在辦,這種的話遲早能拿到房產證的,拿到了在徵,另一種就是開發商和購房者私底下的購房合同,房子賣出去了,錢收了,但這個房子還在開發商名下,對外是還沒賣出去的,這種你怎麼徵呢?所以為什麼很多樓盤一開盤就賣完,但沒人住也沒有人來買的情況為什麼很多人不解,現在知道了吧,其實早就賣完了


騰衝買房上保山吉屋網


我個人的想法:如果是自己僅買的第一套住房就不應該收房產稅,因為人總是要有所居嗎!不管在什麼情況下也不應收稅,但是如果查明是倒買倒賣炒高房價的不管在辦證予否或以他人名譽購買的只要有證據就要收稅,如果購買三套或三套以上更要加倍徵收房產稅,這樣才是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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