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了打人事件,有證言和證人,打人者也承認了,是否可以狀告打人者了?

用戶7940262452382


無論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都可以把案件事實簡化為: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造成的危害結果;二者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證人證言可以證明打人者實施了打人的行為,而且打人者自己也承認。只要他們之間的言詞證據能夠相互印證,就足以證實打人者對被害者實施了打人的行為,也就是具備了行為因素和因果關係。

但打人者的行為是否造成了損害,造成了什麼樣的損害,因影響到打人者責任的認定,還需要醫院診斷證明乃至法醫傷情鑑定(可能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場合下)進行證實。

如果傷情輕微,則作為民事訴訟,起訴打人者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費用即可;如果經鑑定構成輕傷以上,則需要報警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警察不管的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訴。



風雲26610126


被打到什麼程度很關鍵!是輕傷還是輕微傷?

別小看這個一個字的區別,輕微傷不會判刑,輕傷可判刑了

民事責任就是說賠償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損失;行政責任就是治安處罰,一般包括拘留和罰款。《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致人輕傷的,觸犯的是《刑法》,行為人要承擔刑事責任。

這種情況一般由公安機關處理,一般問題不嚴重的就是調解處理了,如果嚴重的可能會對打人者進行處罰!如果事情嚴重到涉嫌故意傷害罪了,那就不是公安機關一家的事了,那可能就是公檢法三家一起送罪犯進監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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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講法律


被人打了,有證人證言,嫌疑人的陳述或供述,要起訴的話,證據上來說還不夠充分,傷情鑑定意見也很重要。這就要分幾種情況:

一是鑑定意見不夠成傷或構成輕微傷,公安機關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給予處罰,被侵害人可以起訴對方賠償醫療費等損失。

二是鑑定意見構成輕傷一級或二級,嫌疑人觸發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涉嫌故意傷害罪。輕傷案件屬自訴案件,被害人可以自訴追究對方刑事責任以及傷害帶來的損失,也可以要求公安機關立案追究打人者刑事責任,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時可以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損失,或自己起訴。

三是鑑定意見構成重傷,那就純屬公訴案件了,損失可以附帶民事訴訟,也可以自己起訴。


天亮了212759639


示傷情而定,如果傷情嚴重,那忍讓不是最好的解決方式,要做到正確應用法律這杆武器,堅決捍衛自己的人生權益,舉個例子,家暴,就因為女方過多的忍讓,其最後家暴越來越重,有的,柯勝之於因為家暴白白的喪送了自己年青的生命,留下的卻是父母孤老半生和孩子的無人愛護!


李德才21


可以,起訴故意打人者需要哪些程序

  一、立案受理 

  二、庭前準備

  三、開庭審理


講法講理


如果不嚴重可以私了或讓公安機關介入,如果嚴重可以去人民法院上訴。


狂野孤俠


這種情況下應該報案,讓公安機關去處理


ang1229


既然已經承認了,最好私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再訴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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