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尖子生”刺死老師案宣判

原標題 湖南沅江“尖子生”刺死老師案宣判:一審獲無期徒刑

被老師看重的“尖子生”,在老師試圖聯繫他家長時,被學生拿刀相向,身中多刀,送醫後搶救無效死亡。一年多前,這起發生在湖南省益陽沅江市三中的慘案震驚了不少人,案發後,羅某傑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近日,該案在益陽中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羅某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6歲“尖子生”持刀刺老師

2017年11月,16歲的羅某傑正在沅江市三中讀高三,成績很好,多次考過全班第一,班主任鮑某很看好他。

據多家媒體報道,事發前,羅某傑成績有了波動。案發當天,原本學校有幾個小時假允許學生校外活動,但鮑某把全班同學留下看一段勵志視頻,並要求每個人寫一篇500字的觀後感,此舉引發羅某傑等幾個同學不滿。案發前,在走廊逗留的羅某傑被鮑某叫到了辦公室,而在羅某傑進辦公室前,他把放在教室窗臺的水果刀揣進了兜裡。

鮑某要羅某傑報家長電話,羅某傑先報了父親的號碼,鮑某打過去無人接,當他正在撥通其母親電話時,羅某傑掏出了刀,刺向鮑某……鮑某隨即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第二天,羅某傑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沅江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一審獲無期徒刑

據益陽法院網通報,因該案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由3名員額法官、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7人合議庭,於今年6月29日對本案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益陽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羅某傑及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被害人近親屬出庭參加了訴訟。

12月7日,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羅某傑故意殺人案一審宣判。被告人羅某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11月12日16時許,沅江市第三中學高中生羅某傑因不滿班主任鮑某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且害怕被父母知道其在學校的表現,在鮑某準備打電話給其母親時,用匕首連續捅刺鮑某數十刀,導致鮑某右頸總動脈破裂大出血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羅某傑故意殺害他人,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考慮到羅某傑犯罪時未滿十八週歲,應從輕處罰;羅某傑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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