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水務局河道管理辦公室怎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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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務局這個單位,實際上在全國很多地方是不存在的,它更多的是以水利局的編制形式存在, 以前有些地方也有水務局,但在不斷的改革當中,很多都改成了水利局,水利局的設立更加科學一些,而且對應各級的業務部門看上去也比較正統,由上至下都是水利部廳局的模式。

在歷次機制體制改革當中,農林水牧漁這些大農業部門都有所涉及,在一些二三產業比較發達的地區,這一些都統在農業經濟發展一個筐裡,然後各個業務部門再加掛牌子,比如水利、林業等工作部門,但在第一產業比較發達的市縣裡,農業口的部門基本上都是分立的,都有獨立的農業局、林業局、水利局等機構。

河道管理辦公室,這個名字看上去非常像一個加掛牌子的臨時議事機構,不太像納入編制的行政或事業單位科室,這項工作,在很多地區都是納入河長制辦公室來統一管理的,而河長制辦公室基本上都是設置在水利部門。

河道管理,說到底還是水利部門的業務範疇,只要水務或者水利局的大框架不變,它們的設置也不會變。從國家到地方的改革方案和指導思想來看,水利部門還是保持了原有的設定,沒有什麼變化,仍然是獨立的政府工作部門。不像林業、畜牧等,成了括號內的加掛牌子單位。


元芳有看法


題主所問縣水務局河道管理辦公室,各地歸屬不太一致,大多地方屬參公管理事業單位性質。此次(2018年)機構改革,省市地方自主權還是有較大彈性空間。

(一)先說改革大原則:\r

1.市縣主要機構及其職能必須同黨中央保持基本對應,與省級機構改革有效銜接,確保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理論上,縣水務局對應水利部、水利廳應當會保留。

2.賦予市縣更多自主權,允許在一些領域因地制宜設置機構,加大市縣機構職能整合歸併力度;市縣要在規定限額內確定機構數量、名稱,既允許“一對多”,也允許“多對一”。因此,縣級水務局河道管理辦公室,是否同其他部門有職能重合或交叉,視題主當地環境而定。\r

(二)綜上,改革與否(是否保留是否合併)關鍵要看題主當地是否有大江大河水利河道資源而定,如豐富則定會保留,無不豐富則可能合併。例如,山區林業資源豐富,中央也允許林業局繼續保留,歸口自然資源部門管理;林業資源不豐富地區,相關職能與自然資源部門直接管理。\r

以上,希望對題主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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