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實務」總分包金額“倒掛”是否需要預繳申報?

問:跨區、跨市提供建築服務的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餘額為零或者負數的,應如何進行預繳?

答:預繳稅款的計算結果為零,也應履行預繳申報程序;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五條相關規定,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為負數的,可結轉下次預繳稅款時繼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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