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火速立法懲戒“精日” 生效當日一女子因言遭辭退

南京火速立法懲戒“精日” 生效當日一女子因言遭辭退

2018年12月13日是中國的第五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都在默哀,嚇死我了!馬上買點日貨壓壓驚”——12月13日,中國迎來第五個南京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一位中國網友在社交媒體上的發言,立即成為眾矢之的。

該網友供職的和信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立即發佈聲明將其辭退。12月13日還是《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正式施行的首日,其中對多種“精日”行為明令禁止,違反者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精日”分子指“精神上將自己等同於日本(極右翼)的人”。這一條例設立的初衷即為懲戒“精日”分子,從今年5月開始啟動立法,到11月23日通過,短短半年時間,中國媒體稱“創造地方立法的‘南京速度’。”

火速被辭退的“顧某某”

微信名為“和信貸經理顧某某”的言論而引發中國網友的怒火,並被迅速與新實施的條例聯繫起來。

網友“UX油愛科思”稱,“實在看不下去了,說兩句吧。這種在敏感時期幹出這事兒的人,要麼是腦闊有問題,是‘精日’,要麼就是虛榮心作祟,想當一把網紅。但我要提醒一句給這位‘網紅’,今天是《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正式實施的第一個國際公祭日,你違法了你知道嗎!”

網友“Chok小魚”則說,“這種行為理應全行業通報,地方網警,是時候工作了!!!!”

果真,江蘇省公安廳網絡安全保衛總隊的官方微博“江蘇網警”也關注了此事。該微博貼出一篇敘述美籍華人張純如的文章,並稱,“顧某某,請好好看看這篇文章,希望你能明白,紀念在南京大屠殺中遇難的30萬同胞,到底跟你有什麼關係?”​

南京火速立法懲戒“精日” 生效當日一女子因言遭辭退

12月13日,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內舉行"世界和平法會",180名中日僧侶為南京大屠殺遇難者唸經祈禱

“江蘇網警”提到的張純如,是位美籍華人作家,1997年出版《南京暴行:被遺忘的大屠殺》,引起美國各界對該事件的關注。2004年,她因抑鬱症而自殺身亡。

引發爭議的“顧某某”迅速道歉,稱自己原意是諷刺今天在公祭日默哀時用著日貨開著日產車的人。道歉似乎並未起到平息輿論的作用。其供職的和信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隨即發佈聲明稱,“關於我司員工顧某某發表的不良言論,屬於個人行為,經查實,我司現已對其進行辭退處理。”

雖然絕大多數網友表達對“顧某某”的憤慨;也有個別網友認為,因這樣一句話而承受輿論聲討,甚至丟工作,對於個人而言已非常嚴重,是否還要再“用公器懲罰言論”?

“精日”的紅線

這部為懲戒“精日”的條例規定了3種禁止行為:

  •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歪曲、否認南京大屠殺史實,侮辱、誹謗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倖存者,編造、傳播含有上述內容的有損國家和民族尊嚴、傷害人民感情的言論或者信息;
  • 禁止在國家公祭設施、抗戰遺址和抗戰紀念館等地使用具有日本軍國主義象徵意義的軍服、旗幟、圖標或者相關道具,拍照、錄製視頻或者通過網絡對上述行為公開傳播;
  •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害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倖存者的姓名、肖像、名譽等合法權益。
南京火速立法懲戒“精日” 生效當日一女子因言遭辭退

今年2月,兩名中國男子在南京穿日本軍裝擺拍合影,受到中國媒體和網友指責“精日”

這些規定直接針對近兩年多發的“精日”事件,比如,2016年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前夕,兩名青年在大屠殺發生地扮日本武士拍照;2018年,兩名男子身著仿製日軍軍服在南京抗日遺址前拍照,並在網上散發照片。

因為很多“精日”行為多是事後在網上發帖,除了網友輿論譴責,並無其他後果。

不過,今年2月一名自稱“獲得財務自由”的男子孟某在微信群中發表“南京(大屠殺)殺30萬太少”等言論,其後被公安機關以尋釁滋事行政拘留。

此後這類“精日”行為在南京將被視為違法行為,將被當地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目前,中國已制訂《國歌法》,對侮辱中國國旗、國徽及歪曲中國國歌的“侵犯國格”的行為進行了明確界定。今年5月也已施行《中國英雄烈士保護法》,並已對中國首例烈士名譽權訴訟案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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