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銀保監會出重拳:6家銀行被罰沒1.56億元,理財業務“雷”最多的事件?

淡淡禪風


被罰的6家銀行並不全是因為理財業務,但卻都涉及理財業務違規。

主要原因是資管新規落地後,很多銀行依然沒有改變理財業務的銷售管理模式,違規銷售和違規投資的問題依然存在,部分銀行可以說還是我行我素。

理財產品銷售違規

在提及的諸多理財業務的違規操作中,多數受罰銀行都存在“為非保本理財產品提供保本承諾”,包括民生銀行、渤海銀行、中信銀行。

其中光大銀行的一個受罰案由是“以修改理財合同文本或誤導方式違規銷售理財產品”,浙商銀行的“理財產品銷售文本使用誤導性語言”,都突顯資管新規後,銀行理財產品銷售存在的問題。

自資管新規推出以後,銀行不得不面對一個難題,那就是客戶風險承受能力低與打破剛性兌付之間的矛盾。


數據顯示,2017 年,風險等級為“二級(中低)”及以下的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總量為144.51萬億元,佔銀行理財產品全市場募集資金總量的83.25%;而風險等級為“四級(中高)”和“五級(高)”的理財產品募集資金量為0.28 萬億元,僅佔0.16%。

也就是說83%的產品都是“保本的”,但是合同不能寫,也不能說,否則就是違規。

雖然有2年的過渡期,但不允許新發,銀行只能發淨值型的產品,那就得向客戶銷售。


這其實是習慣問題,就比如餘額寶。支付寶推出之前,很少人知道這產品,也不相信居然有遠高於銀行活期收益的同時還能隨時存取??

但餘額寶在合同也是沒寫保本的,但實際上14年的運行中,幾乎沒有虧損,這是市場教育的過程,投資者需要慢慢了解。

理財產品違規投資

銀行理財違規操作的另一個“重災區”就是理財資金的違規投資,其中又以違規向房地產行業“輸血”較為普遍。

其中浙商銀行、渤海銀行、民生銀行、中信銀行的理財資金都存在違規繳納土地款的情況。民生銀行的同業投資、理財資金違規投資房地產,用於繳交或置換土地出讓金及土地儲備融資;浙商銀行則為客戶繳交土地出讓金提供理財資金融資;渤海銀行除理財資金外,自營投資資金也違規用於繳交土地款。

這是明文規定的紅線,踩到是必然要被處罰的,尤其是政府三令五申的情況下,必須配合政府推行的房地方調控政策。

但是總的來看,銀行理財產品違規銷售是主要原因,因為資管新規使得銀行以往的產品結構發生改變,銷售方式也得調整。

可市場的投資理念和風險意識還是沒跟上,這種天然的矛盾在短期內是沒法一下子改變的。但這也是勢在必行的了,包括銀行成立理財子公司,也是為了隔離風險,規範運行。

以上就是個人對於銀行被罰的看法,希望對你有所啟發。


Atlas亞特斯


銀保監會出拳罰沒違規銀行一些款項是在當前進一步規範基金管理和理財業務、強化風險防範的情況下做出的。應該說很及時或者說早就應該這麼做了。近年來,一些P2P平臺打著融資的幌子,做著非法集資的事情;一些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利益的驅動下忽視市場風險,放鬆風險控制,項目把關不嚴;包括銀行的一些理財產品和業務,受業績和利益驅動下,沒有嚴格按規定執行,盲目擴張。這些做法隨著時間的推移,在經濟下行的情況下暴露出來大量風險。大量的P2P關閉、老闆跑路,上訪群體事件時有發生,百姓的集資款打了水漂。雖然銀行的相關業務比較規範,但國家對銀行的風險管理要求更高。所以,加強銀行風險管理更加重要。至於說是不是最多的事件我覺得並不重要。


國筠


目標很明確,嚴格規範理財業務,劃定紅線,立好規矩。

之前的銀行,因為太過注重賺錢通道費用了,用好銀行這個信用背書,又輕鬆,又不擔責。結果什麼單子都接,什麼P2P,信託等等,恰恰最應該做好的風控關,沒有把住。隨著近幾年P2P暴雷,信託違約,這時候銀行想甩鍋了,告訴老百姓我這只是代賣,不是我的產品,結果老百姓不幹了,出現了幾次群體事件。

所以為了以後少出現,不出現這些亂象,該罰得罰。但也不一棍子打死,這不又允許銀行自行成立理財子公司,幾大行紛紛響應上馬,快速跟隨政策,到公募市場裡發揮一下,以後用理財資金可以做證券直投業務了。

有堵有疏,正經的很。


翅膀君來了


估計被罰的原因都是存在誤導宣傳,或者銀行理財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領域等原因


一位吃茶的小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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