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廳通知:清理、取締在高校內部進行的考研輔導活動

河南省教育廳通知:清理、取締在高校內部進行的考研輔導活動
河南省教育廳通知:清理、取締在高校內部進行的考研輔導活動

導讀

河南省教育廳近日發出通知,嚴禁高校人員參與考研輔導活動,對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請假離校。

河南:考研期間,學生原則上不被允許請假離校!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於12月22至23日進行,分別是週六和週日。

據新華社報道,河南省教育廳近日發出通知,在研究生考試期間,要求高校組織開展集體教學、科研或文體活動,並嚴格考勤,確保人人在位。若有特殊情況不能開展集體活動的,由學院(系)、處室專人負責以點名登記等方式準確摸清人員動態。

對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請假離校,確需請假的,必須經所在學院(系)負責人批准,“誰批准,誰負責”,並由專人點名登記。

對無故不參加學校集體活動或拒絕點名登記者,依據校紀校規嚴肅處理。

從源頭切斷教職工和學生違法違規的可能性。

清理、取締在高校內部進行的考研輔導活動!

此外,河南省教育廳還要求各高校及時清理有關“助考”、替考、尋找“槍手”、售賣試題答案或作弊器材的小廣告。及時清理校園考研輔導簡章、廣告等張貼物。

與此同時,嚴禁高校人員參與考研輔導活動。

河南省教育廳要求各高校引導廣大教職工和學生充分認清參與考研輔導活動的弊端和危害,共同堅決制止考研輔導現象的蔓延。

嚴禁內部人員參與考研輔導活動,嚴禁提供設施場所給考研輔導活動,堅決清理、取締在高校內部進行的考研輔導活動

須知!教育部早已發通知:堅決杜絕這類行為

早在2004年,教育部辦公廳就曾發佈“關於嚴禁研究生招生單位舉辦考研輔導班的通知”。加強對研究生考前輔導班的管理和規範。

一、堅決貫徹“教考分離”原則,嚴禁命題人員參與考研輔導班的教學等相關活動。所有參與研究生招生考試命題(包括全國統考、聯考和自命題)的人員一律不準參加當年任何形式的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補習和輔導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透露試題的內容和命題工作情況,不得接受考生有關考試內容方面的任何諮詢。

二、認真落實責任,堅決杜絕招生單位組織和舉辦考前輔導班的行為。在研究生(含博士生,下同)招生考試中,全國統考、聯考科目和招生單位自行命題科目均是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試題在考試前屬於國家秘密。各招生單位及參與命題人員對此負有保守國家秘密的責任,各招生單位都負有采取得力措施,以確保考試安全的責任。任何研究生招生單位一律不準舉辦任何形式的針對統考、聯考及自命題科目的考研輔導班,不準以任何名義,變相地洩題、漏題,不得組織或參與相關考研輔導書和輔導資料的編寫工作。

三、切實強化內部管理,做到防患於未然。各研究生招生單位要做好本單位考研輔導情況的自查工作,

要明令禁止舉辦各種形式的考研輔導班;要加強對命題教師的培訓,特別是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專項培訓;命題組織單位要與命題人員簽訂保密義務責任協議書,使命題人員明確保密義務和承擔的責任,做到信守承諾,不參與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確保不發生洩露考題等惡性事件。

四、加強監管力度,嚴格依法整治。各級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和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把考研輔導班問題的管理和規範工作作為當前國家教育考試環境綜合整治的重要內容,加強對研究生招生單位的檢查和監督,對於違反規定舉辦考研輔導班的招生單位要追究領導責任,並在全國範圍內予以通報;對於借給學生輔導之名搞權錢交易,造成洩題、漏題等惡性事故的命題人員,除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外,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予以懲處

河南省教育廳通知:清理、取締在高校內部進行的考研輔導活動

延伸閱讀

針對假冒職工、學生名義舉辦考研輔導現象

從未舉辦任何“考研輔導”

據蘭州晨報報道,針對目前社會上存在個人假冒蘭州大學職工、學生名義舉辦(參與)考研輔導及未經授權開設“蘭大考研資料”QQ號(微信公眾號),“蘭州大學考研網”、“蘭州大學考研論壇”等網站,嚴重侵犯了學校的名稱權、名譽權,誤導、欺騙了廣大考生。

蘭州大學12月4日鄭重聲明:蘭州大學從未舉辦任何考研輔導活動,也從未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此類輔導活動;從未開設或授權有關人員或機構開設所謂“蘭大考研資料”QQ號(微信公眾號),“蘭州大學考研網”、“蘭州大學考研論壇”等網站。

有關單位和考生若需獲取蘭州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可通過蘭州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lzu.edu.cn)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獲取。

來源:中國青年報(ID:zqbcyol 整理編輯:張力友),綜合新華社(記者劉金輝)、蘭州晨報(首席記者 武永明)、教育部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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