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利用職權獲取個人利益,並刁難非他推薦的供應商,如何處理?

阿杰


如果這個人不是公司的皇親國戚或者公司有求於他的背景關係,通俗說,他就是一個普通員工的話,以下幾個建議:

1、簡單粗暴的方法:不給他權利,可以直接換崗轉崗,沒有平臺他什麼都不是,供應商也都是勢力的,沒有實權,自然這個人就被冷淡。

2、公司採購流程制度應該出現問題的, 一部分人職權 無限伸長,開始不安分守己。不知道這個員工是什麼職位?可以過問到公司的供應商管理和選取事務上來了。如果是直接負責採購的員工,他的做法已經是不符合工作崗位的職業要求了,如果不是直接負責採購口的工作人員是相關的高層領導的話,公司應儘快出臺新的採購流程,劃分各自職權範圍內,對他們也是個點到為止和警示 。如果還發生類似,就是人品問題,該怎麼處理,老闆心裡有數了。

3、這個事情不是小事情,排除限制其他沒有關係的供應商合作機會,他個人私下是否以交換利益為目標不得而知,重點是公司的口碑會有受到影響,外界影響被他們排外的供應商會無限對外抱怨你們公司的暗箱操作,今後可選擇的供應商會越來越少,價格也會有被靠關係進入的幾家壟斷。


三眼大丸子


公司有公司的原則,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個人利益不能損害公司利益,就算員工有職權,也不能為所欲為,自私自利,有了職權就能當家做主人了?你還有上級領導還有老闆呢,而且做什麼都要和領導商量討論,不能自作主張,更不能在公司獲取個人利益,日久見人心,時間久了,人品就暴露了。

腳踏實地,安分守己,管理好自己的團隊,為公司創造價值才是作為一個小上司應該做的工作。

企業應當正風氣,找這位員工私下談談,瞭解一下原因,若這位員工把話當做耳旁風,之後再拿著公司利益,拿著工作不當回事,那就容不下他了,有舍才有得,開除雖然會損失一名人才,但是為了公司未來著想,這種員工,自我原則都沒有,公司規章制度也不放在眼裡,若還是放任自如,那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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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內控監察部門,可以舉報並進行履職審計,比較容易系統性獲取證據;證據缺失可以迅速調整崗位,安排法務介入做離任審計,獲取關鍵證據;釣魚設計拿到證據也是一種無奈之舉,可以選擇;無法律證據不建議直接辭退,風險較大。


桓菩Simon


這個事情你要有證據!

第一、不嚴重的可以內部處理或者調崗。

第二、可以辭退或者勸退。

第三、嚴重的可以直接報警,以受賄或者職務侵佔罪,入刑法了


郝保馭


動的了按照公司章程處理,動不了查清楚背景關係,再找能處理的人處理。把握好度,君子不立危牆之下。


老爺不在家


我會建議辭退,這樣的人為了個人利益什麼事都可以做,長此下去,公司遲早會被其掏空~


韻169923652


你是老闆的話怎麼處理你說了算,你沒啥權利的話這種話還是少說。


飄向北方的徐


這種建議有證據 直接開除就好,否則事情會對公司造成更大的影響,無論是老闆還是同事


知息學術IT之路


若對公司沒有任何影響,老闆可以試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打工的都是為生存,只是用的方式不同而已。


雪姐姐姐姐


證據充分的話可以依據規章制度開除,數額巨大的話可以向公安機關立案,以職務侵佔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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