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上市公司“騙貸”?索菱股份實控人去向成謎

魔鬼總是藏在細節裡。索菱股份(002766.SZ)一則輕描淡寫的公告,隱藏了索菱股份實際控制人和其關聯公司的重大風險。

2018年11月8日,索菱股份一則回覆交易所關注函的公告裡提到,一家名稱與索菱股份相似的“深圳市索菱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索菱科技”),將對索菱股份應收賬款3000萬元的債權,轉讓給廣東穗銀商業保理有限公司,從而獲得2000萬元的保理額度融資。

第一財經記者通過啟信寶系統查詢到,索菱科技是索菱股份實際控制人肖行亦個人100%持股的公司。作為索菱股份第一大股東,肖行亦目前持有約1.433億股公司股份,持股比例為33.99%。

這相當於,索菱科技以2000萬元的價格將對索菱股份3000萬元的債權賣給了第三方保理公司。後者的代理律師向索菱股份發出律師函。

但是,索菱股份稱,索菱股份並未與索菱科技發生過交易,因此不存在對索菱科技負債,索菱科技也不存在對索菱股份的應收賬款債權。

難道上述3000萬應收賬款和交易是“虛構的”?這筆商業保理融資涉嫌“騙貸”?

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苗宏安律師對第一財經記者分析稱,索菱股份不認賬,存在三種可能性:一是索菱科技單方面偽造了3000萬應收賬款債權關係材料;二是作為兄弟公司,索菱科技和索菱股份共同偽造虛構的3000萬應收賬款債權材料;三是3000萬應收賬款債權關係真實存在,索菱股份為了逃避還款責任,不承認交易往來。

鑑於兩家公司皆為肖行亦控制,因此無論哪種情況,肖行亦皆為這筆融資的直接責任人。“(如果3000萬應收賬款是虛構的)那麼這個案件既有可能涉及刑事,也有可能涉及民事,從目前公告的簡要信息並不能下判斷。”苗宏安律師說。

如果上市公司的陳述屬實,則索菱科技可能需要承擔“虛構”債權的責任,而索菱科技的實際控制人,暨索菱股份的實際控制人肖行亦,可能面臨重大法律風險。

此前,一位與索菱股份有業務往來的知情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他們以及一些金融機構聯繫不上肖行亦。第一財經記者也連續幾天撥打肖行亦的手機,但對方始終未能接聽或處於忙音狀態。不過,索菱股份證券部人士說,肖行亦上週仍出現在公司。

索菱股份公告這一事件的起因,是索菱股份二股東派駐的兩名董事因個人原因辭職。辭職之前,這兩名董事對索菱股份的三季報投出反對票,原因是認為三季報內容的真實、準確性、完整性無法保證。

深交所要求索菱股份對公司董事對三季報提出異議的所涉事項做出說明,於是索菱股份披露了此項事件。

但索菱股份就此事件披露的寥寥數語,顯然無法解除投資者的疑問:商業保理公司發出的律師函主要內容是什麼?索菱科技從商業保理公司獲得的2000萬保理額度融資,實際已發生並向索菱股份索償的金額是多少?雖然上市公司聲明撇清了自己的責任,但此案涉及上市公司的實控人,繼而影響到上市公司的持續經營風險。錦天誠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佑強律師認為,索菱股份有義務進一步揭示該事件的詳細內容和上市公司面臨的法律風險。

索菱股份的二股東是中山樂興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中山樂興於2018年9月通過受讓肖行亦手中持有的索菱股份11.33%股權,從而成為索菱股份第二大股東。

中山樂興在受讓股份的同時,還通過關聯公司向索菱股份出借期限為一年的1.9億元資金,用於上市公司週轉。但近日,中山樂興關聯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索菱股份提前歸還這筆資金,理由是索菱股份未將該筆資金用於正常經營。

肖行亦在協議轉讓前,共持有索菱股份共45.31%的股份,其中99%以上均已質押,肖行亦通過股份質押獲得資金16.69億元,又通過股份協議轉讓套現4.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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