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ubiu叉會兒腰
1、絞刑,這是日本現在死刑的執行方式。雖然國際社會(西方國家)多次督促日本廢除絞刑這種慘無人道的執行方式,改用其他方式,但都被日本一一回絕,注射和電椅子可能一次性殺不死人;槍決會給劊子手帶來心理陰影,絞刑是有3個按鈕,三個人按,每一個都可以觸發。
絞刑持續時間3——10分鐘不等,所以過程很痛苦。由法官和受害者家屬現場觀看,當然是那種玻璃的哈,你看不見我,但我看得見你!2、死刑執行時間,隨時。一般從宣判到執行間隔10年之久,這10年中你隨時可能會被叫去執行死刑,可能是你剛刷完牙,也可能能你正在吃午飯,更有可能你在晚上睡覺的時候,你說可怕不可拍,每天都覺得自己會死。
3、教育(“洗腦”),你都已經被判死刑了,還要每天感化你,教育你,矯正你,當你變成一個心智正常的好青年的時候,你忽然醒悟,我卻要被執行死刑,又活在深深的懊惱當中,日本最長的從宣判死刑到執行,整整64年,一個“正常人”一直活在監獄裡,並且終究會執行死刑,你說,痛苦不痛苦。
PS:2017年,日本全國死刑犯才100多人。
創業家
我因為傷害致死,被判15年,現在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減刑回到了社會。由於當時是未成年,所以得到了從輕處理,不然我也是打底就是無期徒刑。我在看守所呆的時間也是比較長的。所以在裡面我看到過好幾個死刑犯。 所以無期徒刑和死刑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要說哪一種更痛苦,不用說了,肯定是死刑。但是對於不瞭解的人來說,很多人以為無期徒刑,就是沒有期限的,一直就呆在裡面了。其實不是這樣的。減刑需要分數,無期徒刑,前兩年是沒有分數,實打實坐滿兩年,表現好,可以改為有期徒刑,一般情況都會改成18年,然後通過自己的改造,在裡面的表現去賺取分數得到減刑。 而死刑,那就大不一樣了,從進看守所那天就被帶上了腳鏈,直到自己要被執行了才摘掉,哪怕睡覺也得帶著。還有就是死刑犯只呆在看守所不會送去監獄,因為他是要被執行死刑的,送去監獄就是服刑了。死刑犯一般從進去開始自己心裡就清楚自己犯下的事逃不過被判死刑了。所以他們在這一段期間心裡還是比較痛苦的,人麼,誰不想能活久一點,這麼好的世界。但是自己犯了事,就得為自己所犯下的事負責。雖然他們表面不會有太大的表露出來。我見過一個死刑犯在被知道自己要去執行的時候,哭的事撕心裂肺的,死活抓住門不肯出去,大家都知道,這是沒辦法的。武警會對他進行捆綁,然後押走進行死刑執行。還有就是現在沒有槍決,現在都是進行安樂死,打一針就行了。
成長與經歷413645465
必然是死刑啊。死刑對於自己和對於家人來說都是極其痛苦的。
無期徒刑只是坐個15年牢罷了。出來後又是一條好漢。
還有什麼比丟命更痛苦的呢?
佩奇襪業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鳥之將死,其鳴也哀!
死刑作為最高刑罰是有道理的。
知道自己犯了必死大罪的嫌疑人,自從被公安機關抓獲起,到案子查明後,他就知曉時日無多,接下來見檢察院和法院只是法律規定的程序,但他們總在心底抱有一絲希望:我不想死,我不能死。說不定哪天地震了,牆倒了,就出去了……直到高院的死刑複核下來,罪犯被取下手拷腳鐐,五花大綁著,這一刻他們才能更清楚的意識到真的快了,沒幾分鐘了,這才認真反省自己過去所做的罪孽,說服自己接受現實以死謝罪,這樣也許走得安詳些。而另外一個在心底的聲音卻無比留戀這個人世:讓我活著,幹啥都行……
這就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在過去有陪綁的,當事人看著身邊的人一個個倒下,心中備受煎熬,教育意義就非比尋常,因此有了這個好死不如賴活著這句名言。
做人哪別犯罪,坐牢一點兒也不好玩,真的到了那種生死關頭,都希望是在做惡夢,只想掐一下大腿就能醒來!所以做個普通人遵紀守法不出事是幸運的!
天台觀寧波
不管哪種我覺得都是很痛苦的,雖然好死不如賴活著,但是你都已經事無期徒刑了活著也沒了自由!但是死刑的話,可能就那一會就徹底結束了!痛苦的話只不過是一個時間長短問題,前者痛苦的時間可能長點,而且身體和心靈上的痛苦都會很大,後者痛苦可能就那一會就失去知覺了,但是後者的精神痛苦也是很強大的,一般人在死刑的時候都是沒心不夠強大,導致最後死刑的時候有的都尿褲子了!所以怎麼都是痛苦的,所以我想說自由才是不痛苦的,當初要不是觸犯法律也就不會這樣了!所以人間正道是滄桑,希望大家都不要去輕易觸碰法律…
演員任濤
樓上講的死刑犯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情一般的來說,我在看守所的時候。執行死刑的在我面前走過,有四個,其中一個跟我關過一個籠子。平常的時候叫死刑犯的名字一般是在早上八點鐘到8點半左右,基本上管教每天都會叫出去談談心。因為對於管家來說,死刑犯是每天都是有觀察記錄的。和普通犯人不一定有。死刑犯是和未決犯關在一起的。而且死刑犯除了在執行死刑前,他才有跟家人接見的機會,跟家人聚會以後。半個月之內,死刑執行命令就會執行。而執行死刑的時候,一般是早上6點鐘就來叫死刑犯了。而叫死刑犯之時,就會有很明顯的,有一句話他就知道他要去執行了,管家就會喊一聲某某人,號服脫掉。在看守所裡面,要把號服脫掉,只有兩種人,一種是判了死刑,要去執行的人,另一種是取保候審或者是被釋放的人。所以一目瞭然,就是死刑犯是什麼時候去執行的?
海闊天空陳文濤
人出生到這個世上來,本身就具備接受各種痛苦的隱形“端口”潛在能力。
當你升級到哪個一階段要承受多大痛苦之時,精神和肉體相應就會做出反應,以適應你所處環境的需求和接受。
其實無期和死刑哪一個更痛苦並不重要。
因為能犯到這一層次,敢觸犯到這樣一個層面的人〈也有一怒,偶然情況〉想必它們自己心都有數?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所以被判死刑,或無期,肉體和精神的雙重痛苦,你自己種的因,亳無疑問你就得自己接受品嚐沒商量。
重點是你心裡是否還有人的良知與認識,
如果痛苦能使你明白人性中是有正與邪惡之分的,有好與壞區別的。
你對所犯罪行認知與認承嗎?你做個人都作不好,淪為罪犯你無需說什麼也不必說,乖乖在監獄裡漫漫受著煎熬和反醒改造吧,在痛苦你也是罪有應得。
除非你別犯法!
還有一些心狠手辣,亡命天涯,殺人,搶劫,犯毒,黑社會成員,對他們自己所犯罪行早都心知肚明,死刑是它心理早已料到了的,只是時間來早與來晚之事,所以對這類人它們早死晚死,還是蹲在監獄中都一樣,早死晚死都是危害社會的人渣。
滕光傑
書生想舉一個不是很恰當的例子,小時候很多人都養過小鳥,尤其是麻雀。麻雀如果從光腚猴養起,就可以養熟。但成年麻雀呢?寧願撞籠子撞死!因為這小傢伙很有“氣性”。
然後,關於人,無期和死刑。就要看“人品”啦。有的人特別容易適應環境,到哪都能不急不躁隨遇而安,而有的人,“氣性”很大,一旦進了監獄,會很快垮掉的。
其實有一點像隱居世外。耐得住寂寞受得了苦楚才能世外修養,古人那個所謂的“面壁十年”,又未嘗不是自己給自己判了十年“有期徒刑”呢?
所以書生覺得,終南山那般獨居修行的人,可以輕鬆“享受”無期徒刑,而很多一輩子順風順水從未受過挫折一直被恭維被呵護的那類人,倒不如吃個槍子來的痛快。
無期徒刑是對生的恐懼,死刑卻是對於死亡的恐懼。後者是“暫時”的,而前者卻是遙遙無期的。被關的久了,人會“廢”了,就像動物園的老虎獅子,會忘了本性,失了爪牙,再被放出去,基本就是個“生活不能自理”,所以對於那些吃牢飯吃過中年的人,還真不如吃一輩子算。
如果沒有減刑希望,鐵板釘釘實打實的就是一輩子坐牢無期徒刑的話,書生覺得這比死刑還要痛苦一些。這種痛苦不光是自己行屍走肉,還有對親朋的傷害。活死人,讓人時不時惦記掛念,明明活著,卻實際死了。還不如直接死刑的,過年過節有個忌日,親朋還能燒一把紙唸叨唸叨。
書生嘯唱
死肯定是比較舒服的(從那些曾經死過的人嘴裡聽出來)。而無期徒刑對於有些人來講則很難忍受,所以他們寧願死,這主要是針對於那些活不起的人來說的。
而對於貪生怕死的那些有錢人來說,花再多的錢,他們都願意,只要能改為無期徒刑。反正他們又不差錢,而且就實情來說,在裡面的待遇其實還是挺優厚的。
醉心創作
這個問題我是沒辦法體驗了啦,不過我也曾經思考過,在監獄中過一輩子和立刻死去,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死刑。為什麼呢?下面我說說自己的看法。
如果是無期徒刑,那就等於是在監獄過一輩子了。我個人喜歡自由自在,不喜歡被困在一個地方,所以對於我來說,這就是一種折磨,我相信當我進去以後,我就會天天懺悔與後悔,懺悔做過的壞事,後悔為什麼去做壞事,這對於內心來說也是一種折磨。我認為,比死更痛苦的莫過於內心的內疚與失去自由的感覺,至少我是無法忍受的。
再來說說死刑吧。想象我現在馬上要死了,我還是會後悔,後悔自己做過的壞事,然後就是不捨,捨不得身邊的人,遺憾自己沒能報答父母的恩情,還要白髮人送黑髮人,有太多太多的遺憾。
如果這兩樣非要選擇一樣,那我會選死刑,雖然死了就真的什麼都沒有了,但是至少死了之後我還是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