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我的名字在銀行貸款,如今還不上了,該怎麼辦?

用戶5108245789351


從兩方面來回答。

第一是銀行的做法。從法律上說,如果逾期,銀行的借款合同一般都會約定,銀行有權要求提前還款,如果無法還貸,銀行會走訴訟途徑。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因為你是借款人,起訴你是第一被告;你朋友的房子做了抵押,你朋友是抵押人,是第二被告。銀行的訴求至少有三個,一個是要求你還款,第二個是要求實現抵押權,第三個是要求你們承擔訴訟費等。

第二是法律後果。這種案件肯定是銀行勝訴居多。勝訴後進入執行程序,你們都是被執行人。程序上會先拍賣房子,如能償清貸款則沒問題,如不夠,你朋友沒事了,法院會繼續追你還款。

延伸一下:現在民訴法規定可以直接實現擔保物權,我以前處理過銀行類似的案件,直接去實現擔保物權,拍賣房子。這需要取決銀行的做法。

另外,你可能會面臨另一個後果,從法律上,你才是借款人,你朋友是抵押人,如果你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他才是真正的借款人的話,你朋友在承擔擔保責任後,是有權向你追償的。


熊大狀普法匯


如果需要你還款,可以走司法程序起訴,這個時候不要講人情世故,如果朋友態度良好,可以考慮回緩。如果就是坑你,第一種選擇最好。有的人認識了大半輩子還是聊不來,有的人認識了幾個月卻聊的熱火朝天。不是你的原因,是你沒碰到對的人。當斷則斷。有的朋友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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