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人社部門發佈政策說明丨涉養老、扶貧、醫保、社保、生育、工傷、賠償金……

省市人社部门发布政策说明丨涉养老、扶贫、医保、社保、生育、工伤、赔偿金……

省市人社部门发布政策说明丨涉养老、扶贫、医保、社保、生育、工伤、赔偿金……

省人社廳近日印發了《黑龍江省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對人事爭議案件中醫保、社保、生育、工傷、賠償金等多個方面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在最新的《意見》明確治療工傷所發生的康復費、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都算“工傷醫療費”。

省市人社部门发布政策说明丨涉养老、扶贫、医保、社保、生育、工伤、赔偿金……

用人單位沒辦醫保

勞動者可申請賠償

因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登記,且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勞動者無法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的,仲裁委員會受理後,應要求勞動者提交相關醫療票據,並委託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核算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作出仲裁裁決時,應以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核算的數額為準,由用人單位承擔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相關醫療費用。

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且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仲裁委員會應予支持,但因勞動者存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導致用人單位無法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除外。

沒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產檢前工資標準

勞動者依照《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產假工資的,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其產假前工資標準予以支持;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剔除享受生育津貼期間,剩餘期間按照其產假前工資標準予以支持。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的

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的 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其中的“原工資”按照工傷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工傷職工工作超過一個月未滿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工作未滿一個月的,按照雙方約定的月工資數額計算。無法確定的,比照本單位相同崗位工資水平,但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工資標準按照工傷復發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達到或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工傷後,要求用人單位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省市人社部门发布政策说明丨涉养老、扶贫、医保、社保、生育、工伤、赔偿金……

日前,哈市人社部門發佈養老保險扶貧政策說明。對哈爾濱市市區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三類困難群體(以下簡稱貧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政府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100元養老保險費。

根據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扶貧辦印發的《關於哈爾濱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扶貧有關工作事宜的通知》(哈人社發[2018]35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對哈爾濱市市區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三類困難群體(以下簡稱貧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政府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100元),並在今後提高最低繳費檔次時,對其保留現行最低繳費檔次。同時符合貧困人員和重殘代繳政策人員,按貧困人員代繳政策代繳。貧困人員資格實行動態管理。

例如:

1、趙某,貧困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之一),自願選擇200元繳費檔次。首先趙某需要自己繳納所選擇的200元,享受政府補貼40元。另外政府為其代繳100元,再享受政府補貼30元。趙某個人共繳納200元,個人賬戶累計200+40+100+30=370元。由於貧困人員代繳政策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趙某如果補繳2018年之前欠費,需要自己補繳保費。同時,補繳年份也沒有政府補貼。

2、趙某,貧困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之一),自願選擇0元繳費檔次(只有享受代繳政策的人員,允許選擇0檔繳費)。

政府為其代繳100元,享受政府補貼30元。趙某個人不需要繳費,個人賬戶累計100+30=130元。由於貧困人員代繳政策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趙某如果補繳2018年之前欠費,需要自己補繳保費。同時,補繳年份也沒有政府補貼。

辦理地點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各項業務可到戶籍所在地村(社區)、鄉鎮(街道)保障所或區級經辦機構進行辦理。市轄各縣(市)政府代繳相關政策請諮詢縣(市)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哈爾濱市各經辦機構聯繫方式

  • 1.道里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公室

    地址:道里區撫順街80號2樓 0451-84515581

  • 2.南崗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公室

    地址:市南崗區宣化街451-4號 0451-82839972

  • 3.道外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公室

    地址:道外區南康街54號 0451-88340026

  • 4.平房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公室

    地址:平房區友協大街98號106室 0451-86503166

  • 5.松北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地址:松北一路53號松北區行政服務中心陽光大廳側廳 0451-88101443

  • 6.香坊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

    地址:香坊區聯草街9號民生大廈507室 0451-51895808

  • 7.阿城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

    地址:阿城區牌路大街269號一號樓503室 0451-53744405

  • 8.呼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保中心

    地址:呼蘭區公園路20號 0451-57337762

背景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本政策

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目前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目前年繳費100元每人每年補貼30元;年繳費200元補貼40元;年繳費300元補貼50元;年繳費400元補貼60元;年繳費500元及以上檔次的均按70元標準進行補貼。補繳往年欠交保費的,不享受政府補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實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繳納,當年保費收繳期為1月1日至11月30日。年滿60週歲,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從年滿60週歲的次月起領取養老金。需要補繳往年個人繳費的參保人員,從繳費的次月起發放養老金。

省市人社部门发布政策说明丨涉养老、扶贫、医保、社保、生育、工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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