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加班可以調休或者發放補助,實錘!

最近,有一條關於公務員的重要新聞,就是《公務員法修訂草案》開始徵求意見了,其中有一條非常關鍵,一定會令公務員感覺到歡欣鼓舞,那就是,公務員終於有加班補助了!

公務員加班可以調休或者發放補助,實錘!


具體規定如下: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

解釋一下,意思就是說,以後公務員再加班,調休和補助必須選一樣!

為什麼看到這條消息這麼興奮?

因為之前公務員加班沒有補助的呀!

公務員不加班?

公務員加班可以調休或者發放補助,實錘!


在很多人的印象裡,公務員的工作就是一杯茶,一份報紙就是一天,大眾很難接受公務員也很忙很累,需要經常加班,而且還沒有加班費,法定假期值班也沒有雙倍、三倍工資。

並且,公務員的管理不適用勞動法,也就是說公務員與單位發生勞資糾紛,是不能通過仲裁來解決的,只能通過向上級機關反映。

所以,勞動法規定的一切關於加班要給加班費,法定假期值班要給雙倍工資等,都不適用於公務員。

歷年來,公務員加班都是“白”加,沒有調休,沒有補助,廣大 公務員們頂著光鮮亮麗的光環有苦無處說。

現如今公務員法的修改,將公務員加班補助終於提升了日程,這一點是非常可貴的進步。

公務員加班可以調休或者發放補助,實錘!


當然,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也會遇到一些問題,例如,是否會有公務員會為了調休而加班、為了補助而加班?在具體操作過程中,一定要嚴格考勤制度,對加班進行審批,由領導根據實際工作量決定是否批准加班;二是防止形成加班攀比風氣,一定要實事求是,不能為了博取領導好感,或者為了其他原因而進行加班。

當然,即便最終公務員法修訂草案通過並正式實施,落實到不同省份,不同單位可能還是會存在一些差異化,但是希望每一位公務員的法律權利都能得到尊重,每一位加班,為工作付出的公務員都能得到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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