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要闻」继续推进审查逮捕听证试点改革 确保逮捕程序正当化——审查逮捕听证改革试点二期课题启动会在合肥成功召开

「检察要闻」继续推进审查逮捕听证试点改革 确保逮捕程序正当化——审查逮捕听证改革试点二期课题启动会在合肥成功召开

10月31日,由最高检侦监厅、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办,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审查逮捕听证改革试点二期课题启动会”在合肥召开。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张晓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安徽省检察院专职检委鲁建武,合肥市检察院检察长胡胜友、副检察长黄欣等出席启动会。上海、江苏、安徽、广东、重庆、四川等试点检察机关及合肥市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派员参加了此次启动会。

「检察要闻」继续推进审查逮捕听证试点改革 确保逮捕程序正当化——审查逮捕听证改革试点二期课题启动会在合肥成功召开

据了解,2016年12月,经最高检研究决定,合肥市检察机关与上海、重庆、广东、四川四家省级检察机关在全国首批开展审查逮捕听证改革试点工作。

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合肥检察人秉承“文明、创新、务实、奋进”的合肥城市精神,按照刑事诉讼规律,大胆探索,寻求一条有效打击犯罪、充分保障人权,同时兼顾被害人正当权益的现代法治之路。

通过高点统筹、协力推进,采用三方参与,居中裁判的审查模式,凸显审查逮捕程序的司法属性,借鉴远程提审,保障犯罪嫌疑人参与听证权,利用智能语音系统,制作电子卷宗,效缓案多人少和办案期限短的矛盾,根据授权清单,当场做出是否批捕决定,以体现听证效率,同时在知识产权、未成年人案件批捕听审程序中,采用集中管辖、邀请特定领域专家、指定专业律师代理或辩护等方式,以突出听审效力。

自试点以来,蜀山、瑶海、庐阳和庐江县人民检察院采用听证方式审理的案件总数为141件。其中,庐阳23件、瑶海34件、蜀山76件、庐江8件,所有审结案件无被害人申诉、上访,无提请复议、复核,无捕后不诉、无罪或判处徒刑以下案件,改革效果初步显现。

「检察要闻」继续推进审查逮捕听证试点改革 确保逮捕程序正当化——审查逮捕听证改革试点二期课题启动会在合肥成功召开

为进一步研究和推动逮捕听证改革的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侦监厅与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决定在合肥市举办“审查逮捕听证改革试点二期课题启动会。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共同探讨新形势下逮捕听证试点工作方案、主要内容与发展方向,并就前期发现问题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最后,高检院侦监厅副厅长张晓津、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听证试点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审核/卫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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