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桂松案二审休庭四年后迎“重启” 民企芯片生产线已停八年

本报记者 郝成 南昌报道

民营企业座谈会5天之后,进入二审已经6年、休庭4年的江西民营企业家桂松案,被通知召开庭前会议。《中国经营报》记者核实,2018年11月6日,南昌中院召开了桂松案庭前会议,宣布将继续该案的二审审理。

“8年了,这是我第一次有机会全面地讲述本案的真相。”据桂松描述,当天的庭前会议主要围绕该案是否需要排除非法证据、是否应当出示审讯期间的全部录音录像等问题,检辩双方均发表了意见,桂松本人亦全面陈述了其到案经过及被非法取证的过程。

桂松系归国科技创业者,其生产的显示设备,曾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选用。但2010年桂松被抓捕后,其创立的民营企业江西鸿源数显科技公司(以下简称“鸿源公司”)核心技术生产线即已停滞,至今已有8年。

2011年10月25日,南昌市开发区检察院以涉嫌单位行贿罪、抽逃出资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逃税罪4项罪名将桂松及鸿源公司诉至法院。2012年,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桂松单位行贿罪、抽逃出资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桂松随即上诉,进入二审后,该案曾三次开庭。在2014年江西原省委书记苏荣调离江西十天后,桂松获得取保候审。随后苏荣被查,该案也一直休庭至今。据此前媒体报道,苏荣及其妻子于丽芳曾直接干预该案。据桂松描述,11月6日的庭前会议上,他向法庭提交了苏荣干预该案的相关批示和证据。

1999年,从事光学科研的桂松,受江西邀请,将当时国际先进的LCOS(液晶覆硅)技术,转化为落地项目,在南昌设立生产线。鸿源LCOS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在江西给出的招商条件中,有一块位于市区的配套土地,鸿源公司将该地块交福建东方宏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后者最终将该地块建成高档商住项目“东方海德堡”。

据媒体报道,2008年初,鸿源公司方面发现,承包商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私刻公章办理了预售许可证,并登报公开销售。这导致双方矛盾升级,地方政府数次介入调解,最终鸿源公司拟迁出南昌。

2010年1月,桂松应相关领导要求,将当时矛盾情况汇报至江西省纪委主要领导。但不久,2010年3月5日,桂松在赴港洽谈业务途中,被深圳口岸边防扣留,随即以涉嫌“单位行贿罪”押回江西审查。

据一审起诉书,桂松及鸿源公司被控曾向时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汤成奇行贿:2003年底至2004年4月期间,桂松先后3次向其行贿30万港元、50万元人民币和3万港元,合计83万余元。

一审开庭中,桂松称此项指控的证据系七天七夜逼供形成,且录像可清晰显示,办案人员要求其先讲20万港元,后改为30万港元,最后又试图改为20万港元。记者了解到,汤成奇在庭审中,亦明确否认上述3笔受贿。

此前的二审中,桂松称庭审中所呈现的两段供述录像,存在人为剪辑,全部录像应为12盘,其当时供述系受到压力下不得已按要求编造。其要求对录像的完整性进行鉴定,并提请法院调取全部录像。对于一审认定的抽逃出资,桂松称其并非公司股东,存在根本性的主体错误问题。

据桂松向记者介绍,11月6日的庭前会议,持续了一整天,南昌中院充分保障了他本人的陈述的权利,“我在庭前会议上说,一天之前,最高法院党组刚刚开会,落实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保护的指示,一天后,南昌中院就组织了我的案件的庭前会议,我认为时机正好、意义重大。”

11月6日,南昌中院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当天该院确实正就桂松案举行庭前会议,这是该案自2014年休庭后,4年来首次“重启”。一起刑事案件二审6年且休庭4年,这一情况在我国司法界极为罕见。

南昌中院未向记者透露下次开庭时间。本报将追踪报道此案,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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