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鄭市司法局:「人民調解」破解物業糾紛「老大難」

中原網訊 11月2日,新鄭市龍湖鎮御景上城多名業主將一面印有“為民服務、情繫百姓”的錦旗送到新鄭市龍湖鎮柏樹劉調解委員會,真誠感謝柏樹劉村調解委員會及時調解物業糾紛。


新鄭市司法局:“人民調解”破解物業糾紛“老大難”


今年以來,新鄭市龍湖鎮御景上城30名業主因為停車位收費調整、日常管理混亂問題與小區物業公司發生矛盾糾紛,業主拒交物業費和車位管理費,經過多次交涉都沒有結果,雙方僵持不下,最終決定共同邀請小區所在的柏樹劉村調解委員會參與調解。柏樹劉村調解委員會主任劉長栓一行三人瞭解事情來龍去脈後,為業主講解了《物業管理條例》和《物權法》的相關法律知識,講明拒繳物業費的後果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並向小區物業提出合理收費的建議。最終,雙方均採納了調解員的建議,按照達成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管理。

據瞭解,近年來,隨著新鄭市龍湖鎮經濟建設的迅猛發展、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新建小區越來越多,農村變社區、村民成社區居民,出現業主與物業管理、業主與業主之間的糾紛數量呈上升趨勢。輕則撕破臉“爭吵”、斷水斷電,重則發展成上訪等群體性事件,已經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的不穩定因素。

據新鄭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物業糾紛呈現出發生頻率高、發生量大、案件標的小、問題瑣碎糾纏、持續時間長、容易引發群體性對抗等特徵。物業糾紛如積累久了不能及時化解,輕則影響正常生活,重則影響小區安寧和社會和諧穩定,如果訴諸法律,程序複雜、耗時費力。

為此,新鄭市司法局組織相關村(社區)調解委員會召開專門會議,定期到社區排查糾紛、化解矛盾,重點解決物業管理區域內圍繞物業使用、物業服務、物業交接發生的各類民事糾紛,對無法調處的,合理引導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據瞭解,新鄭市司法局的人民調解人員大都來自村組、社區的老黨員、老幹部,或者從德高望重的長輩中選出,熟悉基層,瞭解社區情況,便於工作的開展。下步,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新鄭市司法局也將適時成立物業糾紛調解委員會,努力提高人民調解對矛盾糾紛的化解和控制能力。(李媛媛 通訊員 王豔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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