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 意外墜亡起糾紛 18小時調解化干戈

【人民调解】 意外坠亡起纠纷 18小时调解化干戈

“你還我丈夫命來,他走了可讓我咋活啊......”4月2日夜7時許,一聲聲哭喊打破了孟州市南莊鎮某村夜晚的寧靜,隨後,10多個人一下子湧入了村民丁某的家裡討要說法,丁某的家裡頓時陷入了一片混亂之中,丁某隨之報警,但因此事屬民事糾紛,當地派出所遂建議雙方調解。

瞭解到這些情況,4月3日一大早,南莊鎮司法所和人民調解員在鎮黨委政府的支持下,本著強烈的責任感主動介入,進行調解。一方是親人逝去、情緒激動的死者家屬,一方是滿腹委屈、經濟狀況一般的僱主,還有一方是後悔不迭、叫苦連天的介紹人。面對這些情況,如何安撫好死者家屬的情緒,讓逝者安息?如何避免矛盾糾紛進一步激化,以防引發群體性事件?作為爭議焦點的50萬元賠償又該如何解決?一道道問題現實而緊迫。

多方瞭解,還原事情真相

原來,4月2日當天,死者經朱某介紹為丁某做拆除彩鋼棚工程,在拆除的過程中,不幸從棚上滑落墜地,經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當天夜裡,死者家屬親朋10餘人來到南莊鎮某村,要求丁某賠償50萬元,否則拒絕處理後事。期間,死者家屬情緒激動幾度失控,僵持中,甚至有人提出要將死者的屍體抬放到丁某家門口或者有關政府部門。

依法依理,安撫引導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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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力爭儘快達成賠償協議,讓亡者入土為安,調解員經商議,決定採用“背對背”調解法,在當事人情緒不穩定的情況下首先將三方人員分開,兵分三路開展調解。一方面,做好死者家屬的情緒安撫工作,以死者家屬中比較有威望並且具有一定法律意識的人員為重點,講清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引導當事人家屬通過合法渠道解決問題,不要採取過激行為,以免造成不良後果;另一方面,做好責任方中間介紹人、僱主的法律引導工作,結合相關法條規定,詳細分析了整個案件事實,講明瞭作為中間介紹人及僱主在法律上所對應的責任範圍,耐心分析走訴訟程序與調解程序的利弊,引導他們儘可能通過調解解決問題,同時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引導他們換位思考,體諒逝者家屬的心情和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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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心盡力,促進案結事了

調解過程中,參與此案的全體人員顧不上吃飯休息,分別調解、集體商議、調整策略、再次調解……不辭辛苦,反覆做工作,經過18個小時的連續奮戰,4月4日凌晨左右,終於達成了賠償協議:僱主丁某、中間介紹人朱某共同賠償死者家屬25萬元,死者家屬承諾不再以此事尚有未盡事宜為由主張其他訴求,並當場簽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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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調解協議

編後語:

在此事件的調解過程中,南莊鎮司法所和人民調解員為避免雙方“面對面”時激化矛盾,採取了“背靠背”的調解方法,耐心地對當事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終使當事三方在相互理解、相互體諒的基礎上,達成了賠償協議,幫助當事人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用最低的成本解決了問題,既為群眾辦了實事好事,也促進了社會的穩定,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南莊鎮司法所和民調員們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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