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7 「人民調解」調解集錦篇

訴調對接 成功調處借貸糾紛

7月19日,武夷山市新豐街道調委會成功調處一起由武夷山市人民法院轉來的借貸糾紛案。

被告章某(女)和顏某(男)系夫妻關係。2015年7月,章某和顏某向楊某借款5萬元,直至2016年12月,顏某將本金還清,但是利息1.6萬元沒有還給楊某。2017年3月,顏某寫了一張欠條,承諾在2017年6月份將1.6萬元還清。自2017年7月起,楊某多次向章某和顏某催付所欠的利息,但是章某和顏某都以各種理由拒絕,之後開始拒接楊某的電話。2018年6月,楊某將章某和顏某起訴至法院。

「人民调解」调解集锦篇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委託武夷山市人民調解中心協助對該案進行調解,武夷山市人民調解中心指派新豐街道調委會進行調解。接到該項糾紛後,認為該項糾紛事實清楚,關鍵在於款項何時付清。新豐街道調委會調解員多次到章某和顏某的家中,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為其分析應負的法律責任,以及可能會造成的輿論影響。在半個月的多次走訪勸說之後,顏某終於轉變態度,他表示不是故意不付款,而是因為資金週轉出現問題,會盡快付款。而楊某認為欠款時間太長,要求顏某儘快還款。經過調解,章某和顏某同意在8月30日之前付清款項,雙方簽訂了協議書,該借貸糾紛得以成功調解。

通過訴調對接,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的力量,促進各種糾紛解決方式相互配合、相互協調和全面發展,使糾紛能夠及時、有效解決,同時降低訴訟成本,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吳連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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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需及時整改

“老張叔,你好啊!今天我們就你家老房子問題,一起來聊聊法吧!”“哦!洪書記呀,好的好的……”

在虹橋村東岸自然村,進村的巷子旁,歪歪扭扭的豎著一棟民房,無人居住、年久失修,時刻有坍塌的危險,看著就讓人擔心、揪心!這樣的房子怎麼還不拆除呢?這是我駐村第一天走訪時就在想的問題。經向村幹部瞭解情況後,我才知道:東岸村屬於地質災害點,不適宜進行舊房改造。房主張叔已另行選址蓋房居住,村裡也多次勸說張叔對危房進行整改,但他表示村裡不同意舊房改造,就不願意拆除。我又一直在想如何才能讓房主消除安全隱患。

我想,何不利用自己法院下派幹部的優勢,結合《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通過向張叔宣傳、解讀法律法規,明確告知張叔該危房權屬是他的情況下,如果發生倒塌或者脫落、墜落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話,他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特別是現在雨季來臨,房子側牆下就是進村的巷子,時時刻刻都有人經過,一旦出現意外,後果不堪設想,所以請其務必重視、抓緊時間,消除安全隱患。

最終,張叔也表示,他已經聽懂其中的利害關係,會盡快聯繫子女,想一個切實可行的辦法,消除安全隱患。(興田鎮虹橋村下派書記 洪貴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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