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一次事故糾紛起 二次調解化干戈

【人民调解】一次事故纠纷起 二次调解化干戈

4月18日,陳某的丈夫與王某的兒子、兒媳再次走進了陶莊司法所。頭一日,陳某的丈夫聯繫了司法所,申請進行第二次調解。早在今年一月份的時候,陶莊司法所就雙方申請的同一事件進行過調解,但是未能取得成功,雙方的糾紛沒有得到解決。

【人民调解】一次事故纠纷起 二次调解化干戈

2018年7月,陳某駕駛電動車在養雞場超市門前的路口行駛過程中,與同樣騎著電動車的王某相撞,雙方均有傷情,陳某傷勢較輕,王某傷勢較重。事故發生後,王某的兒子先行到達現場,將王某送往薛城區人民醫院接受治療。經檢查,王某腰椎粉碎性骨折,尾骨兩處骨折,後經傷殘鑑定為9級傷殘。之後,雙方在賠償金額上產生分歧。2019年1月,經王某的兒子申請,雙方家屬自願來到陶莊司法所接受調解。但在調解的過程中,雙方家屬的情緒都很激動,在賠償金額上互不相讓,局面僵持不下,調解工作無法順利進行,王某的家屬決定通過訴訟途徑來解決問題。

三個月過去了,同樣的地點,同一起事件,雙方家屬的心境較上次皆有不同。少了些衝動與憤怒,多了些疲憊和理解。糾紛遲遲沒有得到解決,王某一方拿不到賠償款,醫藥費、護理費等費用難以負擔,陳某一方也深陷內疚和焦慮之中,雙方的工作和生活都受到非常大的影響。此次調解開始後,雙方家屬在賠償金額上仍然存在爭議,調解員決定分別溝通、各個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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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調解員勸陳某家屬能夠考慮到王某年紀大、傷情較重,經過治療目前仍然無法正常下地行走,對方家庭在事故發生後經濟和精神上壓力都很大,希望其能夠儘快與對方達成和解,將賠償款支付給對方。另一方面,調解員勸說王某家屬,對方在此次事故中身體也有損傷,且為了能夠讓王某安心養病,希望其儘量通過調解來解決問題,一方面可以節約訴訟成本、早些拿到賠償金,另一方面也能儘快地化解矛盾,早日從事故的陰影中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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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調解員的不懈努力與耐心勸說,雙方最終就賠償數額達成了一致。陳某一方同意支付給王某1.4萬元的賠償款,雙方達成和解。同日下午,陶莊司法所將調解協議送往當事人家中,當事人親自簽署後,王某收到了陳某一方支付的賠償款。意外事故誰都不想發生,而在事故發生後,全力幫助當事人儘快地解決糾紛、恢復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是人民調解工作的本意,也是職責所在。(武晨 褚峰)

主辦 薛城區司法局

監製 尚 軍

策劃 張 鵬 郭金秋 丁 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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