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长因子女被老师体罚或挨打而报了警,警察该不该受理?你怎么看这类事件?

人世间的奔走者鲜


你自己的孩子,老师在教育的过程中,你就报警,干脆别让他读书了,放在自己家里,怎么样呵护,随心所欲。你的这种态度会给每个教你孩子的老师造成沉重的精神负担和强大的心理压力,你以为孩子是用来爱的,但是过度的爱就是害。

老师罚站,固然不对违背了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更不能打骂惩罚孩子,伤了孩子的自尊心;但是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刀不磨不锋利"。百炼才能成刚。人生需要不断的锻造和砥砺。而这个锻造的过程,千锤百炼的过程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

你的问题,使我想起了30年前的一件事。当时一位家长找到学校的老师说;"我家的孩子你别管,你就当养马,养骡驹,不准批评,不能打骂,即使我孩子犯的错误再大!"。30年过去了,这个孩子赌博,抢劫,把家里弄得倾家荡产,还进了班房。

一味的放松放纵,一味的毫无原则的溺爱,必然会宠坏孩子。那一棵成长为参天大树的栋梁之材不经过修剪?那一件精美的玉器没经过雕琢?像你这样教育出的孩子,在家里是家庭的害;走出家门,则危害社会,危害国家,危害人民。正因为有你这种思想,警察才不会下岗,法院才不会倒闭,监狱才会延续。

我们要相信老师,相信我们党的教育工作者,是会用崇高的思想境界,用科学的教育手段,用先进的教学理念,精心呵护培育祖国的每一个幼苗。

但愿我们的社会都能够尊重老师,理解老师,支持老师的教学工作,为祖国的强盛培育出杰出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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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之前相信很少有人思考这个问题,直到最近两个事情的发生,让大家尤其是老师,不得不思考这个问题:

案件一:临沂一老师用书拍打学生,造成“软组织损伤“,被拘留5天。

案件二:女教师因为罚站迟到学生被拘留7小时!

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冲突,具有特殊性,处理起来是不是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上述两个事件看,明显都是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小事”,如果这类事情都要出警,那么以后警察的工作可能都会被这样的事情所扰乱;如果这类事情都要出警,那么教育教学工作根本无法实施!

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14条规定,110的受理报警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上述两个事件,显然不在出警范围,属于对权力的滥用。

真的不敢想象,一个老师因为罚站迟到学生而被警察带走,会给这位老师、她的学生还有教育带来多大的消极影响。如果师生关系需要警察介入协调,我们的教育会走向何方?如果学生因为怀疑被体罚而报警把老师带走,我们的老师如何开展工作?但愿我们的社会,还教育一块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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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指株洲老师被警察拘留事件,这毫无疑问是典型的公权私用。

如果还有认为这位副所长没做错的,是我在带节奏的,请看官方通告:

根据株洲县纪委监委调查,15日8点多左右,赵明众女儿在育红小学上学时,因迟到被班主任老师何某罚站。之后,赵明众以女儿被何某打耳光为由,安排渌口派出所一名民警和一名辅警前往学校调查。8点48分左右,民警将何某带离小学。在去往派出所途中,株洲县110指挥中心接到赵明众妻子报警,内容是小孩在学校被老师打了耳光。  15日9点左右,何某被带入派出所执法办案区的等候区。25分钟之后,何某被安排到派出所办公楼会议室,期间有辅警陪同。在会议室内,何某及其亲属、所在学校校长,与赵明众妻子就此事进行协商,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先后到场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解。何某承认让赵明众女儿罚站但否认打过耳光。
通过对班级部分学生调查,当时无人看见何某打人,可能轻推赵明众女儿到讲台前罚站。  在会议室内,何某及其亲属向赵明众妻子道歉,表示学生如身体有伤害,愿意承担责任。后经医院检查,确认赵明众女儿身体没问题、脸上没有被打过的痕迹。15日14点11分,何某离开派出所,没有办理任何手续。16日下午,株洲县公安局、渌口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就干警的不妥行为向何某道歉。  经调查,赵明众作为共产党员、公安干警,在处理师生关系、家校关系的过程中,违规使用公权力。违反公安机关办案回避规定,违规派警处理涉及本人家庭成员与他人的纠纷,且处置不当。株洲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赵明众记大过处分,由县公安局免去副所长职务,由组织人事部门将其调离公安系统。同时,对县公安局、渌口派出所等相关人员给予问责处理。

身为家长,在不了解老师与自己子女之间发生了什么,就听一面之词,动用公权从学校直接带走老师,对得住自己身上的警衣吗?事后证明该老师并没打其子女,只是因为迟到被罚站。搞笑的是,其妻在老公带老师去派出所的路上,才想起打110报警,这不是典型的报复行为吗。

抛开公权私用之说,光拿其子女的行为就可以看出,在家是多么溺爱。自己迟到被罚站,一般学生都会听众安排,然而她去嚣张的打电话给父母,不惜诬告老师打了自己耳光,如此坑爹,实属家庭教导有方。

如果你不是指株洲事件,那么子女被老师体罚或挨打,家长报警不受理,可以进一步向警察上级投诉,前提是你觉得把事情闹这么大,对于孩子有没有帮助。虽然现在一些老师确实存在这些粗暴的行为,但更多的是学生做了一些出格的事,才是导致老师的行为。

身为家长,首先要多方面了解子女在学校的情况,老师一般不可能会无缘无故的去体罚和挨打学生。如果运气确实很背,遇上这样缺德的老师,专门针对自己的子女,个人认为也要先跟学校或是教育局领导反应,要求换老师,或是调离班级。

先协商沟通,最后才做最坏的打算,这才应该是一个成年人的行为。所以报警应该是在学校协调无任何作用,且老师一直存在对自己孩子有体罚和挨打行为的最后手段。


精神科专家梅医生


抓得好,我为所长点赞,好多学生在学校,被老师打,做父母的没办法,又不敢说,怕得罪老师,也就只好忍。


老大的幸福173068760


作为警方,遇到任何警情都会出警,至于怎么处理,是现场情况而定。以这个为例子,本身传唤老师回所调查,是没有任何可指责的,这是警察的职权范围之内的,错在这个副所长没有采取回避,这是程序有问题。所以官方通报的也是这个错误。

但是现在有些媒体和网友偷换概念,把矛头指向警察抓老师拘留这个方向。

这就明显是在带节奏混淆视听了。

首先,警察带人回所,是正常的传唤,可以口头,可以书面,是情况而定,具体自己找法条。

其次,传唤回所调查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8小时,如果可能会接受拘留处罚的,可以报批延长到24小时,其他还有特殊情况,如孕妇和未成年人等特殊规定。这里一共才7小时。怎么说都没违反规定。

第三,带回所本就是为调查,按规定就是要在办案区进行的。像老师微信记录里说的那些什么暗无天日乱七八糟的,我只能说,纯粹是他为了博同情渲染出来的。同一个场所,我不信那些报警的人去了也是这种感受??怕成那样还有心情录视频?还有一点,办案区是要检查的,真进去询问了还能给你录视频?身上东西早就给暂时保管了。

第四,网上不懂办案程序的人是真多,当然也有选择性装不懂的。“非法拘禁”,“拘留”这种词汇,但凡有点法律常识的人知道不可能。

种种迹象说明,一个老师为了迟到能让小孩蹲马步,可想其心理没有变态,也有问题,结合其微信的用词,只能说这个派出所遇到难缠的老师了,就是为了挑你毛病而挑动舆论的。


6648561236888



001社会调查部


针对题目,我认为警察应该出警。但出警绝不能到课堂上直接抓老师!首先要到学校了解清楚情况,由校方配合询问清楚老师及班级同学当时具体情况,结合报警者伤情该派出所处理的可以进行处理,如果够不上派出所处理的就交由学校自己处理。

另外要说的就是家长报警问题,你送孩子上学,本意就是要学校老师为你教育孩子。小孩子哪有不调皮的,人家要教总要有个方法吧,如果连小孩子都管不住人家还教什么。就不相信家长在家就从不体罚孩子,小孩子不讲理闹起来你可以成半天地哄?但学校老师是要讲课的,全班几十个孩子等着去哄你一家的?所以象罚站之类你要认为就是体罚要报警,你干脆就别送孩子去学校了。文中的小彤向妈妈哭诉说被打耳光了,这是小孩子自尊心作崇。自己是班干部,老师眼中的好孩子,却因父母的原因屡屡迟到,遭老师批评罚站,这小姑娘受不了!平时接送的肯定不是妈妈,于是就向妈妈哭诉,为了加大委屈,寻求安慰,引起注视,又加之老师的手碰到了脸,往重里说对一个小孩子实在算不上啥问题,很正常。要是家长懂小孩心理,好好安慰一下,大不了亲自到校察看一下就没事了。她绝不会想到也不想看到事情闹得让自己都无法接受,离家出走就很好地证明了自己的内疚。所以文中受伤害大的还是这个孩子,足以引发家长们的深思:为了孩子,冷静处理。

最后说一下,此事已闹得全国沸腾,教师人心惶惶,体罚之类本就很少,今后恐怕罚站都不会有了!与其担心孩子受体罚,想着要不要报警,还不如思考一下自己孩子以后在学校不服管教怎样才能学好的问题吧!


最深的溫柔


有责任心的老师体罚学生那是恨铁不成钢。做为家长,应该体谅老师的一番苦心。我记得我上小学五年级时,因为照抄同学的作业,被老师扇过耳光也不敢告诉父母。还有一次在教室抽烟被老师抓住用皮带抽,也不敢对父母说。现在回想起来,自己都觉得老师做的对。如果不是老师扇耳光,用皮带抽,也许我会走上邪路。不仅不恨老师,从内心里还很感激老师。


现在社会风气日下,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缺乏信任。再有报道老师虐童事件的屡屡发生,一些家长对老师存有偏见。孩子们在学校受一点委屈,轻则对老师恶意谩骂,重则对老师拳脚相加,这只能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近日,发生在株洲因为子女在学校遭到体罚而被当警察的家长强行拘留侮辱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做为家长,还是一个人民警察,在没有弄清情况之下,私自拘留老师,限制老师的人身自由,实在无法无天。派出所难道是你家开的,想关谁就关谁?平时是不是作威作福、欺压百姓惯了。这样的人也配当警察!


孩子因为迟到受点体罚长长记性也行。家长以这种粗暴的方式进行回应,只会让有部分有责任心的老师心寒。遇到这种情况,先把情况搞清楚,老师确实过分,可以报警处理。象这种因为迟到而受点体罚的情况,家长应该体谅老师的一片苦心。对那些自以为有点权利就无法无天、恣意妄为的特殊家长,相信许多人都很愤怒。我们也应该象对待高铁堵车女和座霸男一样,让这一小撮败类丑恶的嘴脸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只想净净地读一本好书


相信不少的70后与80后们都曾有过在儿时被老师体罚甚至责打的惨痛经历,但因此而记恨老师者应当是少之又少。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大家都很清楚绝大多数的老师不会无缘无故地去体罚、责打自己的学生。如果老师这样做了,那就意味着当学生的肯定犯了错。体罚、责打只是为人师者教育学生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给学生一个教训,让其以后注意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种“教育”方法有着很大的问题,不仅对孩子的身体与心理产生双重的负面影响,而且还涉及到违法层面。但在过去,由于人们普遍秉持着不打不成材”的观念,加之这种“教育”方法多少有些成效,因此无论是学校也好家长也罢对此并不反对,更有甚至还专门跑到学校要求老师“教育”自己的孩子。

在当时的家长们看来,老师愿意“教育”孩子这是老师重视、关心孩子的表现,如果老师连“教育”都不愿意了,就意味着老师已经彻底放弃了自己的孩子,而这正是大多数的家长所无法接受的。不过到了今时今日,人们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打骂这种简单粗暴地教育方式显然已经不被大多数的家长所接受。家长发现自己的孩子被老师责打之后选择报警,这种做法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公安机关在接到学生家长的报警之后,如果认为老师的行为涉嫌治安违法时应当及时受理调查。这里不存在该不该的问题,只要老师存在违法嫌疑,那么警察在接报后就必须依法受理,否则久属于不作为。

警方在受理案件之后,按照法律规定必须依法介入调查,查明案件真相。一旦查明老师的确存在责打学生违法行为,那么根据学生的人体损伤程度(伤情)情况老师的行为将构成治安范畴的殴打他人或者刑事范畴的故意伤害。

通常情况下,警方在处理涉校案件时往往是慎重的。即便案件事实部分成立,警方也会先行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争取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只有在学生家长一方坚持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前提下,警方才会依法对涉事的老师进行处罚,毕竟打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通城丹妹


凡事都有度,过犹不及,应该分情况来看待。

第一种情况,学生确实遭到了老师体罚且已经造成了伤害,例如老师把学生的脸扇肿了,或者造成了轻伤,那么家长报警并没有问题。因为老师的行为已经不属于惩戒教育的范畴了,既然犯了法就应该受到制裁。现实中的确存在师德有问题的老师,碰到这种情况,家长选择报警是合情合理的。

第二种情况,老师只是正常履行惩戒教育的责任,并未超出管教的范围,那么家长因此报警就是小题大做了。对孩子如此娇生惯养,只让教不让管,那最终老师只会放弃对该学生的管教,任其自生自灭。这种家长只会让老师畏首畏尾,让学生变本加厉,最终是坑了老师害了孩子。针对家长的这种报警,应该对其批评教育,记录在册。

当然,最近发生的女老师被学生当副所长的家长带走关押7小时事件,已经涉嫌公权私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这位副所长已经被撤职调查处理。

家长爱孩子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老师管教学生也应该有一定的惩戒权,严师出高徒并不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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