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毒鳥的二人當庭道歉!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毒鸟的二人当庭道歉!

“沒想到一時嘴饞竟導致如此嚴重的後果,我們願意向公眾賠禮道歉,賠償國家經濟損失。”近日,由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檢察院起訴的一起非法狩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該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兩名被告人對自己的行為懊悔不已。

2017年10月,高某和盧某二人數次來到蔡甸區沉湖溼地自然保護區內抓野味,並將拌有高毒農藥的穀子撒到保護區內。幾隻鳥兒被毒倒後,二人將它們撿回家。但撒出去的毒穀子順著河流漂向下游,被更多的鳥兒誤食,造成大量省級重點保護野生鳥類及國家“三有”(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鳥類死亡,保護區生態環境也遭到破壞。

案發後,公安機關共查獲綠頭鴨、黑水雞、灰雁等鳥類死體260只。其中,省級重點保護野生鳥類3種共37只,列入國家“三有”名錄的野生鳥類6種共223只。今年3月,案件移送至蔡甸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毒鸟的二人当庭道歉!

“高某、盧某的行為已觸犯刑法規定的非法狩獵罪,應追究刑責。”不僅如此,辦案檢察官還認為,二人的行為造成野生動物資源損失,已經損害到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還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履行訴前公告程序後,7月16日,該院對二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檢察機關對違法者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充分履行了法律監督職能,不僅讓環境破壞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更對潛在、有類似行為的人給予了警示和震懾。”全程觀摩庭審的人民監督員高進德讚賞地豎起拇指。

據瞭解,今年1月至8月,武漢市檢察機關通過環保專項法律監督工作的開展,共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32件,監督公安機關立案24件,批准逮捕32件63人,起訴54件87人,辦理民事及行政公益訴訟案件159件,發出檢察建議15份。

專項工作中,他們將上級決策部署與武漢市打造“濱水生態綠城”目標及“四水共治”規劃相結合,積極構建“懲治、預防、監督、教育、保護”五位一體工作格局,努力打好保護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的“組合拳”。除加強生態環境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外,在刑事訴訟監督方面也積極發揮職能,尤其是對於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問題,不斷加大監督力度,並就理解與適用相關新司法解釋、強化和規範取證,與公安、行政機關加強溝通、達成共識,暢通環保案件移送渠道。

“我們將在已取得的階段性成效基礎上,繼續強化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擔當,讓人民群眾從環境改善中有獲得感,不斷將司法為民落到實處。”武漢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陳衛寧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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