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38期|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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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梅其伟和其分管的监所检察部门部分人员一行4人,深入辖区内6个乡镇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为期2天的专项监督检查,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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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人员公益劳动时长、法律法规学习时长必须达到规定的每月8小时,一定不能出现脱管、漏管的情况。”督查工作中,该院监所检察部门负责人张奇志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再三强调。督查人员采取听工作汇报、现场点到签到、核查矫正对象档案、与矫正对象谈话、查看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等多种方式,详细了解服刑人员是否存在脱管漏管、有无重新犯罪和司法所关于社区矫正开展、制度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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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未到的服刑人员建议对其给予警告处分,工作档案填写不规范的要立即整改。”对于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查人员现场指出,形成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并强调对于不服从日常管教,或因家庭、身体、就业等各种困难,引发新矛盾、新问题的矫正人员,要早发现、早解决,坚决履行相关职责,采取防范和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脱管、漏管、虚管及重新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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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副书记梅其伟对矫正人员现场开展了法治教育,希望他们能够遵纪守法,认真、积极改造,通过社区矫正工作树立法治意识,今后不再违纪犯法,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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