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法院交通巡迴法庭審理一起交通事故案

嘉禾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審理一起交通事故案

嘉禾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審理一起交通事故案

近日,湖南省嘉禾法院運用巡迴審判模式在縣交警隊內的交通巡回法庭開庭審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

2017年6月,被告黎某駕駛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與原告李某駕駛的電動車相撞,造成李某與乘客胡某受傷,住院治療60天。經交警大隊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被告黎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後,被告以各種理由拖延,至今未賠償兩原告的各項損失,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兩原告訴至法院。

為切實維護交通事故當事人合法權益,持續拓寬訴調對接渠道,全面創新類型化糾紛專業化化解機制,嘉禾法院交通巡迴審判庭來到了交警隊審理該案。

庭審過程中,承辦法官就雙方爭議的焦點進行了梳理,並耐心對雙方釋法析理,勸導雙方都各讓一步。庭審結束後,雙方均表示願意接受調解。

交通巡回法庭在交警隊開庭,不僅有效開通了便民訴訟的綠色通道,減少了道路事故的處理時間,提高了訴訟效率,還為維護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做好社會矛盾化解工作起到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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